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
第一?/p>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p>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预缴、清算管理办法?/p>
(以下分别简
称《征管法?/p>
?/p>
《条例?/p>
?/p>
《细则?/p>
)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p>
第二?/p>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p>
第三?/p>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主管地税机关负责?/p>
第四?/p>
纳税人应在房地产单位项目竣工决算?/p>
30
日内持以下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p>
理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p>
(一)房地产开发合同(或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p>
?/p>
(二)土地受让合同(或政府无偿划拨土地文件)
?/p>
(三)建设项目立项报告批复文件及建设工程规划批复?/p>
(四?/p>
税务登记证、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土地增值税申报表及预缴土地增值税完税
凭证?/p>
(五?/p>
项目竣工决算资料?/p>
以及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与开发转让房地产有关?/p>
资料?/p>
第五?/p>
“单位项目?/p>
?/p>
是指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p>
“竣
工决算项目?/p>
,是指已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单位工程质量认定合?/p>
(
优良
)
书?/p>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已对该工程的工程成本进行确认、已签署《工程造价结(决)算书?/p>
?/p>
全部实现销售并且收入、成本和费用已全部准确核算清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p>
第六?/p>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纳税人可以对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土地增值税
清算
:
(一)纳税人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p>
;
(二)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p>
纳税人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应自转让合同签定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清算
土地增值税申请?/p>
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提出清算土地增值税申请?/p>
第七?/p>
对纳税人已竣工决算或虽未竣工决算但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如果
纳税人在限期内未提出清算申请且无正当理由?/p>
主管地税机关认为有必要的?/p>
可报经县
(市?/p>
区)地方税务局批准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p>
第八?/p>
主管地税机关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审核以下内容:
(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包括转让土地收入、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收入;
(二)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
发费用以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p>
(三)预缴土地增值税情况?/p>
(四)多用途房地产开发项目面积划分情况;
(五)其他需审核的项目?/p>
第九?/p>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
包括货币收入?/p>
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p>
房地
产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主管地税机关有权根据当地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核定;
第十?/p>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
1
、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以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