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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äº?/p>
工作的通知ã€?/p>
(
国发ã€?/p>
2010
�/p>
23
�/p>
)
�/p>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å±?/p>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ã€?/p>
(安委ã€?/p>
2011
�/p>
4
号)精神å’?/p>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工作的通知ã€?/p>
(安监总管三ã€?/p>
2011
�/p>
24
号)要求,推动和指导å�?/p>
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下简称危化品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规范和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安全标
准化)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ã€?/p>
(二ï¼?/p>
本办法适用于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管理ã€?/p>
(三ï¼?/p>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危化品企业安全标
准化评审工作。省级、设区的市级(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
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ã€?/p>
(四ï¼?/p>
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
级和三级ã€?/p>
(五ï¼?/p>
一级企业由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
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三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ï¼?/p>
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