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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电子商务处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示范创?
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p>
商贸物资综合规定电子商务
【发布部门?/p>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p>
2014.03.12
【实施日期?/p>
2014.03.12
【时效性?/p>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p>
地方规范性文?/p>
天津市商务委电子商务处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示范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p>
3
?/p>
11
日,市商务委在全市电子商务工作会议上启动了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将开展电
子商务示范基地认定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明确如下:
一、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参照《天津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认定办法》(津商
务电商?/p>
2014
?/p>
1
号)执行,从即日起,市商务委电子商务处随时受理?/p>
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参照《天津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办法》(津商
务电商?/p>
2014
?/p>
2
号)执行,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一?/p>
3
月底前,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完成企业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p>
(二?/p>
4
月底前,完成申报企业的考察评审工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