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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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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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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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发布的新版本)
1
适用范围
本保密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审查与资质
单位日常保密管理?/p>
2
定义
2.1
本标准所称涉密人员,是指由于工作需要,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岗?/p>
合法接触、知悉和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p>
2.2
本标准所称涉密载体,主要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p>
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p>
磁介质?/p>
光盘等各类物品?/p>
磁介质载体包?/p>
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p>
2.3
本标准所称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设备?/p>
设施构成的,
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存储、处理、传输信息的系统或者网络?/p>
2.4
本标准所称信息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p>
打印机?/p>
传真机?/p>
复印机?/p>
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p>
3
保密标准
3.3.2
保密制度包括以下主要方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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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密工作机构设置与职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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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密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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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涉密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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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涉密载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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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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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场所等保密要害部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