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一?/p>
:
美参院通过
"
西藏问题
"
修正?/p>
(
一
)
所谓修正案是违反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从国家主权原则引申出来的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p>
.
它是指一国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外事
?/p>
,
不准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另一国的意志
,
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p>
.
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西藏人民是中
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之一
.
因此
,
有关西藏的任何问题都是中国的内部事务
.
别国是无权干涉的
.
而美国国会的少数人围绕所?/p>
"
西藏问题
"
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
都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
.
任何国家或者任何人企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
,
都是中国政府
和中国人民坚决反对的
,
也是永远不会得逞的
.
事实?/p>
,
一百多年来
,
帝国主义?/p>
,
殖民主义者都把他们的魔爪不断地伸向西?/p>
,
?/p>
图把西藏从中国领土分裂出?/p>
,
但是他们的阴谋始终未能得?/p>
.
(
?/p>
)
所谓修正案侵犯了我国领土主?/p>
领土主权是国家主权原则的重要内容和表?/p>
.
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当然处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
这早已为?/p>
界各国所承认
.
现在
,
美国国会的所?/p>
"
西藏问题
"
的修正案
,
妄图把西藏从我国领土分裂出去
,
这就是破坏和分裂领土完整
,
侵犯
我国领土主权
.
(
?/p>
)
所谓修正案违背了美国承认的国际义务
1972
?/p>
2
?/p>
28
日中美在上海签署的联合公报中庄严宣布
:"
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有着本质的区?/p>
.
但是双方同意
,
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
,
都应按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
不侵犯别?/p>
,
不干涉别国内?/p>
,
平等互利
,
和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
国之间的关系
".
中美之间签署的公报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
,
对中美双双都具有法律拘束?/p>
.
而美国国会关?/p>
"
西藏问题
"
的修
正案
,
严重地违背了美国在中美的联合公报中承担的义务
.
西藏问题是中国的内政
,
对西藏问题以何种方式来解决也是由中国
决定的内部事?/p>
,
绝不允许任何外国的干涉?/p>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二
):湖广铁路债券?/p>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美国享有豁免权。这是因为,国家主权豁免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根据是联合国宪章所确认?/p>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p>
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完全独立和平等的?/p>
任何一个国家不能对另一个国家行使管辖的权利?/p>
一个国家的?/p>
院没有经过国家同意,不能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诉讼对象的案件。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无可非议地享有司法豁免权?/p>
2
、美?/p>
1976
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不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这是因为,美国地方法院以一个主权国家作?/p>
被告诉讼?/p>
行使管辖权,
作出缺席判决甚至以强制执行其判决相威胁,
这是完全违反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p>
违反联合
国宪章?/p>
对于这种将美国国内法和美国法院的管辖强加于中国,损害了中国主权,
损害中国民族尊严的行为,
中国政府理应
坚决拒绝。现在,本案由于中国坚决站在维护国家主权的立场上,坚持国际法的原则,最后并没有有按照美国法院的
"
缺席
判决
"
执行?/p>
1987
?/p>
3
?/p>
9
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美国债券持有人的复审要求,撤销了不利于中国的判决?/p>
3
、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因为因为这次借债是
1911
年,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辛
亥革命,
勾结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帝国主义列强决定加快修建铁路,
由于财政危机只能向帝国主义借债?/p>
中国政府无任何义
务继承这笔用于镇压革命的恶债?/p>
因为?/p>
这涉及新政府对前政府的债权问题?/p>
新政府如何处理债权取决了该政府政策利益?/p>
方面?/p>
国际法上的继承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p>
它是一个国家或新政府如何处理旧国家或旧政府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问题?/p>
在这里,
只涉及到新政府的债务继承问题?/p>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推翻国民党政府而建立的新政府并且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p>
因此,我国政府在处理旧政府的债务时,也坚决适用
"
恶意债务不予继承
"
,这是久已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因为这次借债是
1911
年,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辛亥革命,勾结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帝国主义列强决定加快修?/p>
铁路,由于财政危机只能向帝国主义借债,因此,我国政府理所当然地不予承认这一债务,这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而且?/p>
为国际法实践所证明的?/p>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三
):光华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