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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艺守则 GY-CT-G22
焊接工艺守则
GY-CT-G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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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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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艺守则 GY-CT-G22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焊接件的焊前准备、组装和各种焊接方法技术规范
本守则适用于公司消防车系列产品结构件焊接,凡产品图纸或技术文件中无特殊要求时,手工电弧焊、半自动电弧焊、电阻焊、气焊均按本守则执行。
2.引用标准
JB/T5943-91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50077-96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产品质量分等 GB985-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324-88 焊缝符号表示法
3.一般规定
3.1 焊工考核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经人事部及有关部门考查合格后才能焊接产品,并定期考查。 3.1.1 焊工应有较强的识图能力,能准确地找出图样上的焊接部位。焊接符号识别见附录Ⅰ; 3.1.2焊工应具有一定的电工知识、金属材料知识、焊接结构的装配知识。
3.1.3焊工应具有各种位置焊接的熟练操作技能。并能识别各种焊接缺陷,找出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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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艺守则 GY-CT-G22
3.1.4焊工应有一定的安全意识,特别是进行气焊、气割时,必须正确使用设备。 3.2 材料
公司常用被焊材料有普通炭素钢、优质碳素钢(只限45钢以下)、低合金结构钢(16Mn 15MnVN等)、不锈钢(1Cr18Ni9Ti Sus304N1 1Cr13)、铝合金钢板、铜管。
3.2.1进厂原材料(板材、型材、焊接材料)的钢号、规格、尺寸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图样和工艺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按制度办理代用手续。 3.2.2 进厂原材料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3.2.3焊接材料选用原则:碳钢和低合金钢按等强度原则选用,不锈钢和有色金属按等成分原则选用。
3.2.4新研制或公司从末使用过的材料(含焊接材料),需经技术部门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经主管领导或主管设计认可后,方能投入生产。 3.2.5 用于钢结构焊接的焊条,购买、保管、贮存、使用均应按JB3223《焊条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3.2.6 用于钢结构的气体保护焊丝,应按JB/T50077-1996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7. 焊接用保护气体:CO2、Ar;和混合气体20%CO2 +80%Ar ,CO2纯度≥99.5%,Ar纯度≥99.99%,经检验合格后可投入使用。其它杂质含量也应符合有关规定,例如:水蒸气+乙醇≤0.05%。 3.3 焊接位置应尽量选用平焊、船形焊位置。
3.4 薄板(δ≤2 mm )焊接,焊接材料应尽量选用低熔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