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6/23 19:48: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A B A C A D A…… 主部 第一插部 主部 第二插部 主部 第三插部 主部 回旋的周期可多可少,但“插部”一般不得少于两个。
除上所述,曲式的结构原则中还有“并列原则”(以不同材料的并列联缀构成曲式的原则:ABCD)和“集中对称原则――也称拱形结构原则”(中心对称原则:DCBABCD)等等。
二、音乐的陈述类型
音乐作品中,处于不同部位的段落在音乐的陈述方式上,往往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从而形成了音乐陈述功能的差别。
音乐的陈述类型概括地可以分为两类:
1、稳定的陈述类型(具有“呈示型”与“结束型”功能) 特征为:
(1)乐思材料较为单纯、统一、完整;
(2)调性与和声较单纯、明确,通常总是以一个主要调性的确立为中心; (3)结构较为规整、匀称;
(4)呈示型的陈述类型:可以是开放的。并显示出向不稳定功能转化的趋势; (5)结束型的陈述类型:必须是收拢的。强化主要调性主功能的稳定性。 2、非稳定的陈述类型(具有“展开型”与“过渡型”功能) 特征为:
(1)乐思材料片断化、零碎化;
(2)调性与和声呈不稳定功能,避免主和弦或完全终止式,较多使用不协和和弦等等; (3)结构不规整,不形成正规的乐句或乐段结构。
(4)展开型陈述类型:是对基本材料的加工、发展,体现为对基本乐思的深入拓展; (5)过渡型陈述类型:是不同段落之间的连接,具有承上启下的功能。
第六章 一段体
一、 一段体的定义及其基本特征 1、一段体的定义
由乐段及其辅助部分构成的曲式,称为“一段体”(或“一段曲式”、“单一部曲式”)。如:(引子)+乐段+(尾声)
[注意:(1)更多时候,乐段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一段体” (2)研究“一段体”,重点是研究“乐段”。 ] 2、乐段的基本特征
乐段既可以是最小曲式结构,又可以作为较大乐曲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概括起来说,乐段的基本特征如下:
(1)有一个性格明确的乐思; (2)有一个不大但相对完整的结构; (3)有一个明确的完全终止。
[注意:(1)“乐段”和“主题”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2)“乐段”是指乐曲的规模或结构形态,属于结构用语;“主题”是指一种乐思,即:在一首作品中起主导作用,决定全曲音乐性格的那一部分,属于功能用语。] 3、乐段的结构特征
(1)两句式乐段:由两个乐句构成的乐段,称为“两句式乐段”。两句式乐段是由“呼应原则”所形成,属于方正结构,是乐段的最典型形式。如:
《信天游》 陕北民歌 《曲式与作品分析》p12 《牧歌》 内蒙民歌 《曲式与作品分析》p13 [注意:特点
①均为上下句“呼应”或“问答”结构; ②上句均为半终止,下句均为完全终止;
③上下句顺序不可颠倒或不可逆转,即表现出较强的功能关系; ④乐段常常表现出“呈示型”的陈述; ⑤乐段具有比较完整的旋律音调。]
(2)三句式乐段:由三个乐句构成的乐段,称为“三句式乐段”。三句式乐段是由“对比原则”、“三部性原则”或“并列原则”所形成,属于非方正结构,是乐段的特殊形式。常见的三句式有如下类型: ①重复型:aa′a″;
②重复、对比型:aab、abb; ③对比型:abc; ④再现型:aba
(3)四句式乐段:由四个乐句构成的乐段,称为“四句式乐段”。四句式乐段是由“起承转合原则”、“呼应原则”等等所形成,属于方正结构,也是乐段的最典型形式。常见的四句式乐段类型有: ①重复型:aaaa;(见《曲式学基础教程》p56) ②重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