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5/20 11:29: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基督教救赎论
历史背景
基督教救赎论是基督教神学对救赎的观点,指基督教信仰中有关耶稣基督的救赎的信仰意义,是基督教哲学中的崇高表现,亦是《圣经》中最重要的主题。根据基督教的教义,耶稣基督的救赎所显现的意义是与全人类都有关的,从过去直至未来。
早期教会并没有发展“不成熟”的救赎理论。教父时期对神学的贡献主要是在于──“基督论”及“三位一体”的教义。早期的救赎论点都带有浓厚的神话色彩,成熟的救赎教义是始于坎特布里的安瑟伦,直至17世纪新教正统主义时期才算是真正发展。
救赎基础
救赎的基础有三项: 1. 上帝爱的具体彰显。
2. 上帝借着救赎,在世代与永恒间显明祂的恩典。 3. 上帝要“被拣选之人”以善行回应祂的拣选。
救赎定义
从人的角度看赎罪:有与上帝“和好”的意思,也有“被救赎”的观念。“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八34)”,人因为罪而与上帝隔离,生命被罪恶捆绑,罪使人成为被奴役者,而救赎者则是要废除奴役,使人得释放。从宗教的角度看赎罪:上帝是救赎者,在旧约出埃及记中,上帝将祂的子民从为奴之地领出来,新约则预表耶稣基督要将人为从罪恶释放出来。
圣经中的救赎
以弗所书三9-11?这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上帝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为要借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这是照上帝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 主耶稣完成救赎工作的方式就是舍了自己的生命,被钉在十字架上。因此人是借由耶稣基督的救赎而从罪的压制中得释放、蒙赦免;所以保罗才会说:救赎既是在基督里以信心获得,就不再需要借着“守律法”来换取了。
俄利根:赎价型救赎论
最早期的救赎观,Aulén称之为“古典的”救赎观,经常被理解为“赎价型救赎论”。自从其名著出版后,也被称之为“基督得胜论”。这理论认为亚当夏娃在堕落时,使人类接受了魔鬼的辖制;而上帝为了赎回人类,差基督作“赎价”或“诱饵”;而魔鬼不知道基督不会永久死亡,于是杀害了基督;当基督复活时魔鬼就失去了对人类的控制权了。 Aulén认为,“基督得胜论”Christus Victor是初代教会的主流观念,也是教会历史头一千年的主流观念,几乎每一位教父都支持它——包括爱任纽Irenaeus、
俄利根Origen of Alexandria、和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这仅仅是其中几位。 Aulén认为神学家们误解了早期教父的观念,误会了他们的救赎观是一种“赎价理论”Ransom Theory。教父说的“赎价”的原意,并不是说要给魔鬼赎价;教父乃是说人类从罪、从死亡、从魔鬼的辖制中得释放。正如“基督得胜论”所顾名思义的,“赎价”ransom不是指一种交易,而是把人类从罪的奴役中解救或释放出来。(但安塞伦把它误解成是给魔鬼赎价了)。
这部分翻译自英文维基百科的Christus Victor。完整翻译见下面的外部链接。
安瑟伦:补偿型救赎论
第二种救赎观是“拉丁的”观念、或称为“客观成就的objective”理论。是11世纪的西方大主教安塞伦创立的。它通常被理解为“补偿型救赎论”。它是安塞伦创立的,其中基督代替人类受苦,满足上帝被亏缺的荣耀。后来更正教由此发展出“代罚救赎论”penal substitution——其中基督代替人类被惩罚,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于是上帝可以合法的饶恕人。有些人试图证明“代罚救赎论”源于早期教父,如犹士丁Justin Martyr 公元100-165、优西比乌Eusebius of Caesarea 公元275-339 和希波的奥古斯丁。
教义历史专家都认为,初代教会里并不存在“补偿型救赎论”或“代罚救赎论”;初代教会里只能找到另外两大类的救赎观念。罗马天主教的神学拐点是在第5世纪,但11世纪前绝不存在“补偿型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