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7/15 6:54: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2 依据标准

安全防范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本细则适用于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的检测。

GB 50339-200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DB 33/T334-2001《安全防范系统》; GA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

GB 501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3 一般规定

3.1本系统包括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电控防盗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电源与接地系统等各子系统。

3.2 系统调试开通后,至少试运行一个月。

3.3 系统摄像机、探测器、出/入口控制器、巡更终端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少于3台全测。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

3.4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功能应全测。

3.5检测将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工程合同技术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变更说明和洽商记录、产品的技术文件进行,采取全功能检查验收方式。

4 检测项目

4.1 入侵报警系统

表1 序号 1 项 目 主控设备 操作功能 入侵瞬时 报警 紧急报警 标准要求 a.系统提供给操作者的控制及遥控功能、可编程功能、可预置功能、信息传递等功能应准确、可靠、操作自如; b.接警过程应自动完成,无需任何操作;信息应自动显示、存贮或打印 一旦探测到入侵信号,立即发出声、光报警并指示入侵发生的部位,报警信息应能保持至手动复位 提供24h紧急报警。紧急报警按钮应有防误触发措施,报警后能自锁 2 3 江苏开拓信息与系统有限公司 第1页 共 12 页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作业指导书

续表1

序号 4 项 目 防拆报警 标准要求 前端入侵探测器和控制器应有防拆开关或触点,主控设备应能提供24h防拆保护 实现可调的进入延迟及外出延迟 系统信号及控制连线发生断路、短路,并接入负载时,应有故障报警并指示发生部位至故障排除。故障报警不应影响非故障回路的报警功能 对特别重要场所,当主线路发生故障时,系统应自动转换到有线或无线的备用方式实现报警 系统应能对任意一路入侵报警信号解除受警,并能显示已被解除受警的入侵部位;还应能对已被解除受警的入侵报警信号恢复受警 主控设备应能对开、关机时间、入侵报警、紧急报警和故障报警的部位和时间做出记录 系统应有工作正常的自检功能,应能对所有显示器和声响器件进行自检 探测器的探测灵敏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的规定;安装位置应合5 延时报警 线路故障 报警 报警线路 备用 解除与恢复受警 记录功能 6 7 8 9 10 自检功能 探测灵敏度11 及探测范围 理,应能有效覆盖设计要求中被防护区域 报警联动 功能 系统包含防盗报警系统与监视电视系统时,在重点防护区域应具有报警联动功能 a.紧急报警≤2s b. 入侵探测及防拆报警≤2s 报警反应 速度 c. 故障报警≤4S d.对采用间接输入式控制设备,其响应时间 ≤4s e.需采用公共电话网传输的报警信号,其报警响应时间:应≤20s;但报警启动(探测报警至抢占电话线自动拨号)时间应符合a—c要求 f.报警联动启动时间: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12 13 14 报警声级 室内≥80dB;室外≥100dB 江苏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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