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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文本 浠水县人民政府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划建设天然气门站三座,一座在散花城区,一座在巴河镇区,另一座位于清泉城区同丁司当镇之间,用于对接与黄州的干管,其余镇区各自建设燃气调压站。
清泉城区建设一处全县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除使用天然气的八镇以外,原有在各镇的液化气站保留并提供各自的液化石油气瓶装输配服务。其他人口1万人以上的镇区各建造一处瓶装供应站,供气规模为5000-7000户。
远期农村地区鼓励开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环保能源,减少木材等燃料的使用。县城及主要建制镇条件成熟时应建设管道燃气。
第三十七条
县域环卫工程规划
1、城市废弃物产生量预测
根据垃圾产生源及收集来源,将垃圾分为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三大类。
预测规划期末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1.40公斤/日,考虑不均匀系数,县城及各镇区规划垃圾产生量为1320吨/日。 2、垃圾填埋处理厂规划
清泉城区废弃现有扒炉山垃圾填埋场,新建一座垃圾填埋场;在散花新建一座垃圾填埋场。 3、垃圾转运站规划
清泉城区和散花城区按0.7~1.0km2设垃圾转运站一座,各镇(社区)按1.5~2.0k m2设垃圾转运站一座,各镇(社区)至少设置一座垃圾转运站。垃圾中转站每座占地面积200 m2以上,服务半径达到不超过800米的要求。
县域城区及各乡镇都要选择合适位置,健全垃圾中转站,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运输。
第三十八条
县域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1)城市及村镇防洪标准
长江干堤及沿江支堤防洪标准按《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执行。其余非沿江城镇按国家《防洪标准》(GB 50201-94)执行。 (2)河道防洪标准
对县域骨干河道进行综合治理,使治理后的骨干河道达到20年~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中小河道达到10年~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长江干堤按二级堤防设计,设计水位按《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确定,沿江支堤按二级堤防的标准断面加高培厚。
(3)水利工程防洪规划
水库防洪标准按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执行。 2、防洪工程
县域各类防洪工程按水利部门相关规划进行建设。
第七节 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三十九条
社会服务设施体系分级规划
县级服务中心:中心城区和散花镇区规划县级文教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商业服务等设施。
乡镇级服务中心:除县城及散花镇外,其他乡镇按《镇规划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新农村集中建设区参照《镇规划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农村居民点调整,配置必要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
表4: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项目表
类别 行政 教育 文体科技 项目 村委会 小学 幼儿园 文化站 文娱活动室 老年活动室 室外健身点 医疗保健 卫生所 卫生室 敬老院 中心村 ● n ● ● — ● ● ● — n 基层村 ● — n n ● — n n ● — 注:●——应设置的项目,n——根据条件可设置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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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文本 浠水县人民政府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第四十条 县域商业服务设施规划
县域内规划清泉、散花、兰溪3个物流中心。大力发展产品交易市场,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经营。 各乡镇及新农村集中建设区按所服务的人口规模配置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设施。
第四十一条
基础教育设施布点规划
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在县城及散花镇分别建设浠水县职业教育中心。 在各重点镇及县城、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