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6/26 3:12:2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的使用,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并告知客户相关方法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自制方法控制程序,自制方法应经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应记录作为确认证据的信息;使用的确认程序、规定的要求、方法性能特征的确定、获得的结果和描述该方法满足预期用途的有效性声明。 4.5.15测量不确定度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检验检测项目中有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相应数学模型,给出相应讲演检测能力的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案例。检验检测机构可在检验检测出现临界值、内部质量控制或客户有要求时,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4.5.16数据信息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获得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并对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对监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
a) 将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形成文件,使用前确认其适用性,并进行定期确认、改变
或升级后再次确认,应保留确认结果
b) 建立和保持数据完整性、正确性和保密性的保护程序 c) 定期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保持其功能正常。 4.5.17抽样
检验检测机构如从事抽样检验检测时,应建立和保持抽样控制程序。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当客户对抽样程序有偏离的要求时,应予以详细记录,同时告知相关人员。如果客户要求的偏离影响到检验检测结果,应在报告、证书中做出声明。
4.5.18样品处置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理程序,以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并为客户保密。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并在检验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样品在运输、接收、制备、处置、存储过程中应予以控制和记录。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养护时,应维护、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 4.5.19质量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程序,监控检验检测活动的有效性和结果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可采用定期使用标准物质、定期使用经过检定或校准的具有溯源性的替代仪器、对设备的功能进行检查、运用工作标准与控制图、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验检测、保存样品的再次检验检测、分析样品不同结果的相关性、对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参加能力验证或机构之间比对、盲样检验检测等进行监控。检验检测机构所有数据的记录方式应便于发现其发展趋势,若发现偏离预先判据,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纠正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质量控制应有适当的方法和计划并加以评价。
4.5.20结果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并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 标题
b) 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适用时)
c) 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
精选
d)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
别该页是属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
e) 客户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f) 所用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
g) 检验检测产品的描述、状态和标识
h) 检验检测的日期: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的接收
日期或抽样日期
i)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
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j)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人的姓名、签字或等效的标识和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