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7/25 16:13: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供货要求 1)供应商须根据垃圾压缩转运站的土建基础情况和功能要求,完成设备的具体设计方案,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系统的整体设计及布局图,未按规定提交整体设计及布局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签定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设备基础施工图纸以及设备基础所需的全部预留预埋部件(如有); 3)按买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4)按承诺的交货时间将设备运至买方指定安装地点并负责卸货。 1)设备安装和调试: 卖方需按买方的要求和认可负责设备的就位、安装和调试及试运行工作。 买方除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设备存放场地以外,设备的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人员食宿、交通、设备保护等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须全部包含在总报价内。 安装调试要若卖方将设备安装委托他方作业,须提供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求 件及施工经历资料,经买方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卖方原因导致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被损坏,卖方须负责修理并赔偿全部损失。 2)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在买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负责解决在调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1 2 3 内容、要求 项目名称:前进前出垃圾压缩机(货物)项目 采购数量及单位:5T型2台,8T型2台。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 1.35 %向 中标人 收取)。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元,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第八条规定交纳。 现场踏勘:本次招标设备使用地点为青田县城,报名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 演示时间及地点(如有):无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09 年 10月 30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于 年11月 3日前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 1 份;技术、商务、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5份;《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前进前出垃圾压缩机政府采购项目评分表》一式6份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 开标时间及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及商务资信分70分,价格分30分) 4 5 6 7 8 9 10 11 13 14 15 16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提供保证金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采购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计收,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5日内无息退还。
17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18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 19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20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代理机构。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前进前出垃圾压缩机(货物)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招标人”)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