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6/23 19:48:2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5)打钻时,发现有“顶钻”现象,钻底板软或钻孔有水流出等。 3、自燃发火(在采空区或老巷)预兆
(1)火区附近温度、温度增高,变化很快,出现雾气,煤壁有水珠;井口或巷道口出现水汽,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等。
(2)嗅见有煤焦油味;
(3)人体感觉不舒服如:头疼、闷热、恶心、憋气。 (4)使用仪器检查,发现CO、CO2等气体增加。 4、着火事故:
主要指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明火,造成的火灾事故,其主要征兆: (1)有明火产生。
(2)有烟雾;CO、CO2大量增加,有上述情况之一就为着火。
三、各种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
对各类重大事故防治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观念,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摆在议事日程,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使全矿员工对2012年的矿井灾害的预防和处理,有明确的认识,尊重科学、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真抓实干,强化现场管理,严格安全监督检查,以下为各类事故的具体防治措施:
(一)预防顶板冒落措施
1、各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支设足够数量的支架和支柱,做到迎山有力,用科学的手段进行顶板支护的动态监测,严防顶板事故发生。
2、掘进工作面通过特殊地段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安全员要在工作面巡回检查顶板情况,当情况危急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撤出工作面。
3、当掘进工作面过断层,褶曲、空巷、过局部破碎带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或改变支护形式,报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工人学习并贯彻执行。
4、回收支柱(架)时,必须认真执行作业规程有关规定,先支后回,当压力较大时,要打好临时支护或护身柱,采用远距离操作回柱的方法进行回撤。
5、坡度达到5°以上的工作面,支架、支柱必须用拉杆联锁,并制定特殊措施。
6、巷道的整修工作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加后去、逐架进行的整修原则。
7、巷道的回撤工作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坚持由里向外逐架回撤的原则。 (二)预防水灾的措施
矿井可能发生的水患主要有:(1)老空积水(2)夏季降水灌入井下等。预防措施如下:
1、有关部门要做好矿井水文地质的基础工作,井下各出水点的观测,完善矿井水文地质图。同时要广泛收集资料的情况下进一步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2、掘进工作面和其它地点如遇到《煤矿安全规程》第266条中所述可疑情况地,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探放水工作,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安排生产。如遇到透水预兆时,各作业点负责人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报告调度室和有在矿领导,如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3、各井口雨季前要准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以备防洪堵水之用。 (三)防火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4条有关要求,井下不准存放煤油、汽油、变压器油,使用或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往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2、对井下巷道中各储用油点,各种机械设置点,被油污染的煤岩体,各单位必须由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清除,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加油必须使用吸油器和漏斗,严禁用油桶直接倾倒各类油脂。
3、严格电气设备管理,杜绝明火操作,杜绝失爆,井下各类电缆不得有明口、鸡爪子、羊尾巴,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开关(电缆电线),各类电器开关整定值要和负荷相符,过荷保护齐全。
4、井下使用皮带运输机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有关规定,采用阻燃皮带,必须装有皮带打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堆煤保护装置,以及防尘自动洒水装置,跑偏装置,各皮带巷皮带运输机的机头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