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6/15 6:24:2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如果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变更了主营业务,该变更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如果未变更主营业务,定向发行的目的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是否一致 2 重组的目的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是否一致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 3.1 3.2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后是否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除文化传媒等特殊服务行业外)的主要资产是否不是现金或流动资产;如为“否”,在备注中简要说明 主要资产的经营是否具有确定性 主要资产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不能控制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情形 3.3 3.4 实施重组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确定的资产及业务,且该等资产或业务未因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而具有不确定性 实施重组后,上市公司是否不需要取得相应领域的特许或其他许可资格 上市公司获取新的许可资格是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5 本次交易设置的条件(包括支付资金、交付资产、交易方式)是否未导致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带有重大不确定性(如约定公司不能保留上市地位时交易将中止执行并返还原状等),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有负面影响或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3.6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各种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 盈利预测是否可实现 3.7 3.8 4 4.1 4.2 4.3 如未提供盈利预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是否充分反映本次重组后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持续经营能力和存在的问题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相关补偿安排是否可行、合理;相关补偿的提供方是否具备履行补偿的能力 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 相关资产是否整体进入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否有控制权,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是否保持独立 4.4 4.5 关联交易收入及相应利润在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中所占比重是否不超过30%,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否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 上市公司是否已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批准和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4.6 是否不需要向第三方缴纳无形资产使用费 71

4.7 5 5.1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或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人通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增加上市公司风险的情形 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潜在控股股东是否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 是否不存在通过控制权转移而对上市公司现有资产的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形 5.2 5.3 5.4 5.4 重组后,是否能够做到上市公司人员、财务、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生产经营和管理是否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分开 如短期内难以完全做到,是否已做出合理的过渡性安排 重组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如有,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5.5 重组后,是否未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生的侵权之债;如存在,在备注中说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八、相关事宜 1 1.1 1.2 1.3 1.4 2 资产重组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安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职工是否已妥善安置 职工安置费用是否由上市公司承担 安置方案是否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 各专业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是否由上市公司聘请;如否, 具体情况在备注栏中列明 3 3.1 3.2 3.3 3.4 4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情况 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是否未出现异常波动 是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是否不存在重组方或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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