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奖罚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15:44: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工程进度奖罚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为加强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工程项目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强化土建、安装、防腐等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配合,增强各分包单位的进度保障意识、大局服从意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利用经济杠杆,同时充分考虑奖惩的可操作性,特制定此进度奖惩办法。

2.进度目标是以周计划为基础,确保月计划的实现,从而为保证里程碑计划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特制定本考核细则,要求各分包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在保证质量、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紧紧围绕进度主线组织施工,确保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

3.本规定适用于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工程项目项目范围。本规定主要是对进度周、月进度目标进行考核。里程碑节点考核按批准的节点奖考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二、编制依据

1.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工程(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关于项目进度、质量 和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2.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关于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3.项目公司、监理公司、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工程项目部的有关文件。

4.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工程总包合同、分包合同。 5.里程碑节点考核相关规定 6.经批准的各阶段施工计划 三、考核范围

1.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工程项目范围内各分包单位均为被考核单位。

2.本办法主要是针对各分包单位在进度管理过程中的管理行为,周计划、月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因素

1.各分包单位施工进度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机构建设情况。 2.各分包单位周、月度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3.安全、质量、进度劳动竞赛活动(含阶段性活动)中进度的完成情况。 4.施工机具、周转性材料、各种人力(技术、管理、作业工)投入情况。投入总量对整个工程建设需求的满足程度,投入时间的适时程度,现场调度的灵活程度等。

5.分包单位间的协作与配合程度。主要考核对总包调度的服从程度,与其它分包单位的协作配合程度,对下道工序单位的影响程度等。 五、水岛项目部考核职责

1. 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工程项目部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指派的管理者,代表组织制订施工现场进度奖惩办法,并负责进度奖惩制度的落实。

2. 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工程项目部负责进度滞后的罚款及处罚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3. 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工程项目部负责对进度奖惩管理具体实施的监督检查。 六、具体实施办法

1.考核分为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向分包单位总部通报、清退出场等形式。对于管理不力、局部工期造成影响、未影响他人且有可能赶回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通报整改不力或不予整改、工期影响较大、对他人工作造成影响的予以经济处罚;对于生产管理不力、工期产生较大滞后的单位或个人采取向其所属公司本部通报、直至清除退场的处罚。

2.考单管理:进度考核单由原水预处理项目部负责编制(见附件),专人备案、统一管理。

3.核结果的执行:被处罚单位确认罚单后,项目部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考核的时效性及宽严程度:凡对他人造成影响的进度考核罚款不予退还,凡未对他人造成影响,又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了措施,保证了节点的按期完成,与此节点有关的进度罚款在节点考核时予以退还。 处于关键线路节点上的项目执行考核的上限标准。

5.由于业主、监理、总包、设计原因造成的进度影响不予处罚。因恶劣的天气原因或政治因素等合同约定的因素造成的进度影响不予处罚。

6.进行进度考核后,分包单位仍未采取措施,按照新的限期未完成的,加倍进行考核。此时总包有权将剩余工作直接委派他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原分包单位的进度款中扣除。并追加处罚。

7.对于业主、主机组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进度罚款单,原水预处理项目部将根据拖延工期责任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摊到各分包单位。

7.每月原水预处理项目部对现场各单位施工进度进行综合考评。具体考评内容见附录

8.本制度于 2014年8月1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工程项目部。 七、考核事项及金额

1.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项目部制定的里程碑计划中的控制点组织施工,如不能保证控制工期,每推迟一天,罚施工责任单位5000—10000元,里程碑节点计划考核按合同及协议执行。

2. 试运期间,分包单位如不能积极主动的配合调试工作,不能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消缺工作的,每项罚款500元。

3.工程周、月例会上确定的分部、分项工作或零星工作,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的,且影响到下一步施工工作或影响到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工作的。每项罚款1000元。

4.对于工序交接不及时,耽误工程工期的单位考核1000—5000元/次。 5.施工周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0-2000元/月,月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罚款2000-5000元/月。

6.对于分包单位拖延工期,且无明显改进措施的,或者有改进措施,但效果不明显者,甚至影响里程碑节点计划的,罚款2000-10000元/次。

7.对于分包单位每月均能按时完成每周施工计划和关键控制点,且能提前完成者,奖励500-2000元/月。

8.分包单位将每月进度计划按要求进行填写。否则将按总包项目部相关考核制度考核。

9.分包单位将每周计划报表按要求填写,在每周五上午前电子版上报原水预处理项目部资料员未按时上报,按500元/次。累计多次未按时上报,双倍考核。 10.对于总包组织的周、月例会及其他与进度有关的进度会议,分包单位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