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17:40: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xx幼儿师范学校,xx市实验幼儿园:

根据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关于举办第四届山东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鲁教装字〔2018〕4号),为做好我市参评工作,决定举办2018年xx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目标要求,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推动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将成立2018年xx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组委会,统筹本届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xx市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三、评选范围与分类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本次活动以区、市为单位参评,局属幼儿园作为独立参评单位。

2.申报作品须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在使用,由幼儿园教师自己设计并简单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玩教具,还包括运用无须制作能体现教育与游戏功能的自然材料和日常材料。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3.属于以下任一条的作品将不被接受参加本届活动: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GB6675《玩具安全》及相关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相违背的作品。 (5)曾获得往届全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一、二、三等奖的作品。 (二)申报作品类别 1.科学类(KX) 2.益智类(YZ) 3.建构类(JG) 4.运动类(YD)

5.艺术类(YS,包含美工、音乐)

6.综合类(ZH,包含语言阅读、角色表演、社会等) 四、申报要求 (一)遴选推荐数量

1.每个参评单位可遴选推荐不超过6件作品,每个作品类别限报1件,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2.每位作者限报2项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二)参评作品作者提交材料内容与要求

1.2018年xx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附件1)。 2.利用参评作品开展游戏活动的案例视频。视频要求采用mp4/mov/avi/rm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包含声音,时间不超过10分钟。视频应注意保护幼儿肖像权,且不能出现参评教师的工作单位信息等相关内容。

3.参评作品照片及电子文件。要求能反映作品全貌及重要细节,照片或图片建议采用6寸大小;照片、图片电子文件采用jpg/png/bmp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文件大小不小于1MB。

4.其他可证明作品水平的资料,如已获奖励、专利等复印件。

参评作品作者将以上所有材料以“作品类别名称+单位+姓名(多名作者的标明第一作者即可)”为名称用光盘或U盘刻录1套,其中参评作品申报表、照片、图片、作品证明资料等材料需要纸质件一式2份,参评作品申报表要求所有作者本人签字,所属单位及各区、市教育装备部门加盖公章。

(三)参评区、市提交材料内容与要求

1.2018年xx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申报作品汇总表(附件2)。 2.参评作品作者提交的相关材料。

3.参评区、市开展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活动情况介绍。

各区、市教育装备部门对参评作品材料进行汇总整理,连同参评区、市提交材料(以上材料均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前报送至xx市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716房间,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送至“xx市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装备技术部”用户。不接收幼儿园或个人单独报送材料。 五、评选条件及奖项设立

(一)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的评选要从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特色性、环保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突出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创新设计开发玩教具,并利用其开展特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二)按照类别设优秀自制玩教具一、二、三等奖,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根据评选成绩,择优推荐参加第四届山东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