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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13:35: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朝阳银行2014年度 绿色信贷发展情况报告

从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提出,到2012年德班会议的召开,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的重视,作为低碳经济中的重要部分,绿色金融虽然是银行业务的新领域,但其广阔的发展前景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相关业务的发展,而作为金融机构主体的商业银行在环境保护中的角色也在不断凸显。朝阳银行为顺应绿色金融发展潮流,进一步贯彻落实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2〕4号)文件精神,近年来加大了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严控落后产能信贷投放,防范环境社会风险,提高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下面将我行2014年度绿色信贷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绿色信贷工作组织管理

朝阳银行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了“积极倡导绿色信贷,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好项目和好企业,促进银企共赢”,印发了《朝阳银行关于全面开展绿色信贷工作的通知》,就加强绿色信贷组织保障、绿色信贷制度建设、风险评估、内控监督体系以及工作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成立了“朝阳银行绿色信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绿色信贷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有关决策。

二、加强绿色信贷制度和能力建设

1.制定绿色信贷相关政策

我行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总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积极推行绿色信贷。近年来,按年度制定了《朝阳银行信贷投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014年度信贷投放指引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积极支持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科技自主创新”,并将信贷投向划分为倾斜类、支持类、审慎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五大类别,对客户进行差别化授信。

《指引》中还提出,信贷支持重点由传统产业向低碳经济领域延伸;对减量化、再利用以及资源化等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列入国家节能减排的重点项目,得到财政、税收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市场效益好、自主创新能力强、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节能减排企业和项目,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并可适当实行利率优惠政策。

我行还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对列入限制类的产业与企业,限制信贷部门发放贷款;对列入禁止类的产业与企业,严禁发放贷款;限制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限制对“三高”行业的信贷投放;严禁向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同时为加强

绿色信贷管理,及时发现处置信贷工作中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事件,防范信贷风险,我行建立了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事件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事件责任人制度和报告程序。

2.实行分类管理

我行将客户环境和社会风险情况作为对其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按照银监会发布的《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根据所掌握的环保信息,对贷款客户实行分类管理,将贷款客户分为不同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客户实行不同的授信政策,将信贷资源向战略新兴产业、低碳循环清洁行业等领域倾斜,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强化额度管控、推行“一票否决制”等手段,有效控制“两高一剩”贷款增量和增速。同时本着“锁定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的原则,深入调查摸排所涉及的产能过剩行业,密切关注国家有关部委公布的产能过剩关键数据指标,及时对我行信贷结构进行调整。

3.积极促进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

近年来,我行顺应低碳经济发展趋势,通过多业务条线联动发展,为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一是制定“绿色通道”机制。通过简化信贷手续、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安排信贷规模,全力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优质项目发展。同时简化内部工作流程,为绿色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研发、审批、推广提供“绿色”通道;二是创新绿色信贷产品。近年来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