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0:46: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宜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

(二)外墙粉刷前混凝土基层应采用人工凿毛或界面剂抹砂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应进行喷水养护。基层平整度偏差超标时,应进行局部凿除(凿除时不得露出钢筋),再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

(三)外墙内保温工程外抹灰必须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施工时每层厚度宜控制在10mm以内。外墙粉刷各层接缝位置应错开,并设置在混凝土梁、柱中部。抹灰厚度大于30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四)外墙外保温饰面层采用涂料饰面时,应采用柔性腻子和柔性涂料;当采用面砖饰面时,应采用专用粘结剂、勾缝料,进行双涂法施工,确保粘结牢固。

(五)阳台、雨蓬和挑檐等处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窗台、窗眉、腰线等部位排水高差应≥10mm,不应产生倒泛水;滴水线粉刷应密实、顺直,不得出现爬水和排水不畅的现象。

第六章 门窗渗漏防治技术措施

第十九条 设计措施

(一) 外门窗设计应明确抗风压、气密性和水密性等物理性能指标。7层及7层以上外窗的抗风压性能应按结构计算

的风荷载确定并不宜低于4级;1~6层外窗的抗风压性能不宜低于3级;气密性能不应低于4级;7层及7层以上外窗的水密性不宜低于3级;1~6层外窗的水密性不宜低于2级;其性能等级划分应符合GB/T7106(7107、7108)-2002的规定。

(二) 门窗拼樘料必须进行抗风压变形验算,拼樘料与门窗框之间的拼接应为插接,插接深度不小于10mm。 (三) 塑钢门窗型材必须使用与其相匹配的衬钢,衬钢厚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并作防腐处理。

(四)门窗框料与结构墙体间缝隙,应用弹性材料嵌填,外口采用防水耐候密封胶封缝。

(六)底层出入口门顶、顶层出屋面门顶必须设置雨蓬。 第二十条 施工措施

(一)门窗安装前应进行三项性能(抗风压、气密性和水密性)和导热系数的见证取样检测,安装完毕后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气密性现场检验。

(二)门窗框制作尺寸按洞口的尺寸制作,确保安装后窗框和面层间的空隙尺寸为8~15mm;门窗框安装固定前应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用防水砂浆刮糙处理,然后实施外框固定。固定后的外框与墙体应根据饰面材料确定间隙。 (三)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间距:转角处180mm,框边处不大于

500mm。固定方法如下:①砼墙洞口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②承重多孔砖墙洞口采用塑料膨胀螺钉固定,并不得固定在砖缝处。③非承重空心砖墙体洞口应采用钻洞填入C20砼或予埋砼实心砌块的方式,用胀锚螺钉固定,不允许直接固定在空心砖薄壁上。④砼(重质、轻质)空心砌块墙体洞口,应采用予埋实心砌块或连接铁件的方式安装。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

(四)门窗框与墙身间缝隙,应于洞口清理干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

(五)门窗框外侧应留5mm宽的打胶槽口(外墙面层为粉刷层时,宜贴“┴”型塑料条做槽口),清理干净干燥后,贴美纹纸,打密封胶,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胶做到表面光滑,无杂物、气泡。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

(六)外门窗框料与墙体间缝隙密封完成后,应做淋水试验。

第七章 屋面渗漏防治技术措施

第二十一条 设计措施

(一)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防要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 (二)屋面排水系统、保温隔热系统应通过计算确定。

(三)加强防水细部设计,对不同材料交接处要特别注意连接构造处理,可采用加钢丝网、设分格(仓)缝、中间抹灰层加防水剂等各种处理措施。

(四)屋面应进行保温设计,屋面保温层不得采用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材料。对于体积吸水率大于2%的保温材料,不得设计为倒置式屋面。屋面传热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节能标准的规定。

(五)刚性防水层应采用细石防水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低于C30,厚度不应小于50mm,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3m×3m,缝宽不应大于25mm,且不小于12mm。 (六)柔性材料防水层的保护层宜采用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当采用刚性保护层时,必须符合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要求。

(七)对女儿墙、高低跨、上人孔、变形缝和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节点应有防渗构造详图;变形缝宜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盖板的做法,其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八)膨胀珍珠岩类及其它散状屋面保温层必须设置隔气层和排气系统。排气道应纵横交错、畅通,其间距应根据保温层厚度确定,最大不宜超过3m;排气口应设置在不易被损坏和不易进水的位置,根部应设不小于C20细石混凝土墩台。

(九)坡屋面设计,应注意屋顶斜天窗、平天窗、老虎窗、出屋面井道、烟气道等部位与结构构件交接处的防水、排水细部设计。

第二十二条 施工措施

(一)屋面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二)女儿墙应先用密封材料在根部进行封闭,再铺设防水材料;卷材防水层收头宜在女儿墙凹槽内固定,收头处应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条固定,钉距不得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口封严。

(三)在屋面各道防水层或隔气层施工时,伸出屋面管道、井(烟)道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应先用密封材料封闭严实,再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防水面层以上250mm(管道泛水不小于300mm);最后一道泛水材料应采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

(四)刚性细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混凝土浇捣时,宜先铺三分之二厚度混凝土并摊平,再放置钢筋网片,后铺三分之一的混凝土,振捣并碾压密实,收水后分二次压光。养护不小于14d。分格缝应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浆粘结。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层处理剂粉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

层应填背衬泡沫棒,分格缝上粘贴不小于200mm宽的卷材保护层。

(五) 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 (六) 应注意防水施工的条件、施工操作环境,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应进行屋面防水施工。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导则由合肥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导则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