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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金融在实务中的可行性及操作风险分析

2011-06-17 [点击 677]

物流金融起源于1803年,在国外发展已经非常成熟,而在我国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国内对物流金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比较短,对物流金融的名称、概念、涵义等还未统一。从广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面向物流运营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企业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要求的产品向银行抵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向公司提供融资、结算等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

一、物流金融凸显出较高的活跃指数

(一)物流金融为交易各方提供了紧密合作平台

在物流过程中开展金融服务,对于中小企业、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物流企业作为监管方,通过库存管理和配送管理,可以及时了解库存的变动,掌握充分的客户信息。银行通过扩展对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服务,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与物流企业连接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供应链上的多个企业和物流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大力推广物流金融,不仅能有效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使资金流和物流结合更加紧密,物流环节更加畅通,而且有利于物流业、金融业、制造业的健康发展,使物流金融的合作方都达到“共赢”的效果。在供应链信息共享的前提下,物流与资金流整合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物流金融将中小企业纳入“体制内”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国家一直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针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创新与服务创新。物流金融服务使中小企业有机会进入信用体系。信用是物流金融业务运作的基础。物流企业作为联结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平台,具有整合和再造企业信用的重要功能。物流金融突破了银行对企业的传统贷款模式,金融服务不再是仅仅针对单独的某个企业,而是在供应链中寻找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中心,为整个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物流金融将资金有效注入供应链上处于相对弱势的为核心企业配套的上下游中小企业,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增强中小企业的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

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总体竞争力。 (三)重塑安全而又健康的企业资金链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利于供应链的正常运转。将供应链上的多个企业看作一个整体,围绕核心企业的资金链,拓展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形成一条风险控制链,有效促进供应链的良性发展。按照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企业向银行申请融资必须提供担保,而担保包括信誉担保和实物担保。实物担保中,固定资产所占的比例远远高于流动资产,但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比较差。物流金融的目的是重新打造一个资金链。用企业拥有所有权的处于物流过程中的货物作为融资担保,扩大中小企业流动资产担保的种类,从而加固了企业的资金链,并使银行融资的安全度提高。

(四)中资银行新的业务隆起带

贷款利差作为银行传统的收入来源,利润空间正在逐渐缩小,商业银行急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于银行而言,加大中小贷款力度,是降低银行业风险过于集中、实现收入多元化的自身需要。中外资银行竞争的主要对象已延伸到中低端客户,渣打银行等外资银行也正在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因此,应鼓励中资银行机构大胆创新管理方式和信贷机制,不断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未来几年,中外资银行可能在物流金融上掀起一场市场争夺战。 (五)助推物流行业合规竞争

物流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迫使物流企业进行服务创新,从物流服务向物流金融服务延伸。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出于零库存的需求,一般要求上下游中小企业保留一定的库存,从而提高了上下游企业的资金成本;供应链上企业之间的贸易一般采用赊销方式,造成企业的物流和资金流不完全同步,引发资金缺口。因企业物流一般是外包给物流企业的,货主企业与物流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货主企业担忧货物运输是否安全与及时,而物流企业担忧物流费用能否安全收回,物流分包商是否尽职等。在信息流、物流与资金流不能有效整合的前提下,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物流金融应运而生。第三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物流中介机构和供应链企业可通过签署多方战略合作协议来进行物流金融合作,降低经营风险。 (六)促进保险业、租赁业共同发展

传统物流保险的各环节投保相对独立,保险公司不提供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等物流环节的保险服务。在物流业发达的欧美国家,物流综合保险已经被广泛接受。保险公司可与物流企业进行合作,根据物流企业的具体情况开发适应企业物流的保险产品。为降低供应链企业的融资

风险,银行可与租赁企业、信用保险公司合作。 二、物流金融模式及其实务

物流金融服务包括物流服务和金融服务两大类。物流服务包括采购、配送、运输、装卸、信息服务和监管;金融服务包括结算服务、融资服务、物流保险以及供应链风险管理等。国外金融机构通过与物流企业长期合作与探索,逐步开发出一些同时适合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物流金融产品。物流金融服务的当事人主要有供应商、第三方物流公司、借款单位和金融机构等。主要有以下几种业务模式:

动产管理融资模式。该模式要求企业以金融机构认可的货物为质押申请融资。企业将合法拥有的货物交付融资机构认定的仓储监管公司监管,但不转移货物所有权。企业既可以取得融资,又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动产质押可采用逐批质押、逐批融资的方式,企业需要销售时可以交付保证金提取货物,也可以采用以货易货的方式。具体业务形式有:

融通仓模式。融通仓是一种以质押物资仓管与监管、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拍卖为核心的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是银行与企业的合作桥梁。融通仓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可信赖的质押物监管,还帮助质押贷款主体双方良好地解决质押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在该模式下,金融机构根据融通仓物流企业的仓储中心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融通仓仓储中心一定的信贷额度。融通仓仓储中心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融通仓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该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

仓单质押业务模式。这种模式以市场畅销、价格波相对稳定、贸易流转正常的货物作为抵押,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为货主企业提供融资、结算一条龙的银行综合服务。其作法是规定物流费用通过银行来结算,货主企业将物流过程中的货物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并由物流企业进行监管。货物运抵目的地时,银行根据货主企业的指示支付物流费用给物流企业,而物流企业凭银行款项到达指令或指示卸装货物。

保兑仓模式。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企业、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反担保。银行对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目前,国外该项业务已经流行,国内企业开展此项业务的还比较少见。

垫付货款模式。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货人将货物所有权(物权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