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心库房管理制度-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21:36:2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库 房 管 理 员 工 作 制 度

一、目的

为规范库房管理,确保库房管理有序,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物流中心所有库房。 三、内容要求

1、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办事。

2、保正库内物资摆放整齐,分类存放,物流通道整齐、通畅、有序,账、物、卡相符,标识准确、清楚,未经捡验合格的物资不能入库,出库物资与定额、计划相符。

3、负责把办理好入库手续的外购产品存放到指定位臵,并进行标识。

4、负责填写“进货日报表”,准确反映当日验收入库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等情况。

5、外购产品要按类别、材质、型号、规格分类存放,按库房管理制度和外购产品技术文件及储存、防护技术要求进行储存、防护和管理。

6、关键、特殊物资的保管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如橡胶、油漆等化工制品的保质期、焊条、焊丝储存环境要求(温度、湿度)等。

7、化学制品、易燃品、危险品要依照储存和防护规范进行管理,制订通风、防火、防潮、防变质和防盗措施。

8、储存期间发现外购产品出现不合格或失效,应及时进行隔离,不得发放和使用。 9、有防护要求的外购产品,要按规定进行防护处理,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流中心领导。

10、建立物资购料验收登记、材料明细账、积压物资账等各种台账,并按规定上账。 11、外购产品未经验正合格,不得入库使用,如需紧急放行,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紧急放行手续。

12、定期巡检所辖库房,做好物资的循环盘点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库存损益情况,发生物资丢失要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主管领导。承担因保管失职造成物资丢失的责任。

13、按生产计划和规定程序发放物资并进行账务处理。

14、负责库房及责任区环境卫生,保正外购器材的储存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四、附则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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