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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21:03:5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庭之前针对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可能会提哪 些问题,做好相应准备,未雨绸缪。在回答法官提问时候, 要简洁明了,直指问题,

这样会给法官一个思路清晰的印象,法官会对你产生好 感。法官的印象分是非常重要的。

再次,在法庭上要注意语速,语调,音量的合理控制。 你说的话任何人听不懂都没关系,但是一定要让法官听懂并 且听得非常清楚。二、开庭前,看案卷分析案子的时候一定 要考虑周全,要从原告被告的角度去思考,分析。

三、旁听之前,最好对案子有充分的了解,不然的话, 旁听就变成了像在听天书,摸不到门路,学习效果就不是非 常好了。

暂时, 就这么多感觉了, 哦,还忘了一点, 人张的帅 (准 确的说给人的印象好的话,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好运)

2011 年 07 年 25 日星期一

管理网站就是将我们所以前的律师照片和简介给更换 一下,再将没有上传的律师照片拍照,让他们写好简介传上 去。有些律师还是很配合, (实习律师都很积极,包括我自 己),有些律师就表现的冷淡多了,可能在他眼中觉得我也 不靠我们所的网站去推广自己,也不想从网络上获得什么安 源。他们的表现让我很失望,既然是所里的一员即使律所很 自由但是也要参与到我们已经说好的统一活动上来啊。我们

毕竟是一个正在走向正规的所,其他同事都在上面了,就你 不在,如果有客户在我们所的网站浏览其他律师都看到了, 就唯独你不在里面,别人会怎么想我们所,对所和个人就打 折了。

2011 年 07 年 29 日星期五

一个没有经验,没有人脉关系,学历又不高的实习律师 或者刚执业的律师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经营模式去经营自己 的“商品”呢?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

曾经在图书馆无聊的时候无意中看过这样一本书关于 个人品牌的书,有所启发。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企业在经营 过程中往往选择品牌经营模式,通过品牌效应获得利益最大 化,就如同当今的 KFC、LV 等。商品可以通过品牌经营模式 获得利益最大化,那个人是否也能通过品牌经营的方式获利 呢?回答是肯定的。那个人该怎么建立品牌经营模式呢?大 致有三个阶段:前期,中期,后期。

2011 年 08 年 01 日星期一

上周跟随律师的旁听庭审经历让我意识到虽然来到律 所实习了一周,我对律师始终不是很了解。过去总觉得律师 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 师能在庭审中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 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 沟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诉陈师哥,他带我到另

外几个主要律师的办公室参观。我发现他们真的非常忙碌, 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 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其次,律师还得 不断地整理和学习新的法规和其他专业知识,能够胜任非诉 业务和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增强自己的竞争实力。再次,律 师还得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不断的拓宽自己的人际交 往圈子,才能保证有源源不断的案源。总的来说律师行业是 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 都归律所所有,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2011 年 08 年 02 日星期二

今天刘律师比较有空,跟我谈了很多。他用了一个很经 典的“受贿案” ,作为案例给我们说明律师的职责和作用。 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一定要尽量的在法律范围内,为自己 的代理方谋利。 首先,对于刑事案件, 我们一定要根据法条, 以四要件的方法来明确罪名的定义。

“受贿罪”的主体是什

么,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该罪的客体是否满足条件、主观 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客观上是否有其他条件的介入。然后, 我们要看看检方的立场,检方的证据,针对性的找出证据漏 洞,提出辩驳。从而确定检方提出的罪名是否成立?如果罪 名成立,是重罪还是轻罪?被告是否有法定减轻情节?是否 有从轻情节?检方在调查取证的程序中是否合法?最后,还 要从当事人的表现中尽力的发掘其立功表现、自首情节、认

罪态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保障 当事人权益。通过前时间与律师们的交往,看到他们如何接 案,并随同陈师哥到法院立案,旁听庭审等一系列过程,大 致了解了律师的职责和作用。我清晰的认识到,要做一名优 秀的律师必须要经过大量实践,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我也看到了自己身上弱项,找到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2011 年 08 年 09 日星期二

连续两天都接触到了真实的案例让我越来越又了工作 的激情。实习的这期间我也明白到事务所不可能每天都有接 不完的案件。所以如何合理安排好自己其他的时间就很重要 了。

今天所里的一位律师接待了一位当事人我在一旁听了 这个当事人对律师说明情况的过程这个案子的案情其实很 简单但其中所反映的问题却让我很有感触。来作咨询的是一 位农村的妇女大概有三十岁左右。她在说明案件情况的时候 情绪一直很激动甚至有几次还流出了眼泪。她说她与丈夫于 八年前结婚第二年便生下了小孩然后她丈夫出外一直打工 她在家一边拉扯孩子一边照顾年老体弱的公婆十分辛苦。不 料她的丈夫在外与另一个女人又领了结婚证结婚了。这位受 害妇女知情后痛不欲生一会想离婚一会又觉得丧失颜面拿 不定主意不知如何是好。而她的丈夫对于此事竟毫不在乎声 称他与另外那个女人也是领了结婚证的所以是合法的。对于

此案律师对她说她的丈夫与另外那个女人已经犯了重婚罪 她可以把他们以重婚罪的罪名告上法庭与丈夫离婚或让另 外那个女人与她的丈夫离婚。从这个案件中我发现现在许多 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们由于贫困由于缺乏教育他们对法律 的认识真是少之又少本案中受害妇女的丈夫对于自己所作 所为的解释如此的荒谬正反映了这一严峻的社会现实。他不 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犯了罪。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无知。我 国这些年来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国民素 质的提高、精神文明的建设、法制建设的发展仍然是任重道 远的。尤其是我们作为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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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我也看到了我国法制建 设已有的成就本案中那位农村妇女敢于向律师说出自己的 事情敢于运用法律的武器而不是忍气吞声就已经是一个巨 大的进步了。

2011 年 08 年 10 日星期三

中午和大家一起去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在讨论股票的事 情说起炒股我还真不懂。想想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好像很少听 有人在炒股也几乎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信息现在突然觉得 全民在炒股。我觉得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应该开阔自己 的视野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还应该学习一些会计、金融、 法律英语及工商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从全方位提高自己的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