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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建设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政综[2016]227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29 【实施日期】2016.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建设的若干意见

(榕政综〔2016〕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持续推动我市民航业发展,实现2020年旅客吞吐量突破2000万人次等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定位

利用福州市区位优势、政策优势、人文优势和产业优势,用足用好“四区叠加、一区毗邻”独特政策,不断深化民航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互融合,发挥好民航事业对建设 1 / 3

“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现代化新福州”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加快海丝门户

枢纽机场建设,更好地服务福州海丝战略枢纽城市和国际化航空大都市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初步建成,年旅客吞吐量突破2000万人次,年出入境旅客突破300万人次,国际(地区)中转比例达20%以上,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作为国内往来台湾地区、东南亚、东北亚门户枢纽以及东南亚往来东北亚桥梁枢纽的框架初步形成;民航与经济社会发展初步融合,福州临空经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航空城建设初具规模。

到2030年,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基本建成,年旅客吞吐量突破4000万人次,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作为国内往来台湾地区、东南亚、东北亚门户枢纽定位以及东南亚往来东北亚桥梁枢纽功能不断加强,作为国内往来太平洋岛国等大洋洲地区的门户枢纽格局初步形成;民航与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融合,航空大都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做大民航总量,打造福州中转

重点支持现有基地航空加快发展,发挥福州航空作为本土基地航空的独特作用,着力加强民航与福州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不断扩大机队规模、增加航班航点、丰富航权时刻;发展厦门航空作为主基地航空的规模优势,着力推动“福州中转”,不断加大资源投入、优化航线网络,借助东航、海航、深航等国内大型航空公司的航线网络等优势,通过实施战略合作,不断做大福州民航市场,共同培育新的基地航空公司。吸引更多的航空公司加大对福州的运力投放,促进福州民航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二)做活交通网络,建设航空客运综合枢纽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打造现代综合客运枢纽提高旅客出行质量效率的实施意见》要 2 / 3

求,着力将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打造成功能完善、换乘高效、出行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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