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23:45: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传达上级安全工作要求,了解公司的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特制本制度。

1、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各职能部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会议。

3在建工程项目部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检查一周的安全工作情况,对下一周的安全进行全面布置。项目部的安全例会由项目经理或其定的其他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班组长必须参加会议。

3、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时,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否则,将按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记录在案,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

5、年度、季度、月安全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部门(科室)和在建工程项目部,重要情况应当向上级反馈。

6、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1、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文明施工树形象,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2、公司每月对在建工程项目部进行一次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99),对照现场管理、设备、措施、装置、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组织,质安部、工程部、财务部和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参加。

3、公司质安部应当经常性深入施工工地,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及装置、机电设备的运行、“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劳保用品的使用、消防保卫、成品保护以及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等进行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季节性安全检查。雨季要结合防雨、防汛工作,查防汛、避雷、排水等各项准备及应急措施,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暑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现场防暑降温、调整作息时间等措施的落实。冬季以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的各项措施为内容。

5、节假日前后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以及库房、食堂、生活区等进行细致检查,对发生的问题切实整改,不留隐患。

6、公司根据施工需要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工人,参加对现场的脚手架、卸料平台、斜道及现场防护设施的搭设、使用,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尘、防毒、防火等进行专业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7、现场脚手架、卸料平台、防护棚(架)、斜道等搭设,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施工用电线路架设,电气装置等,均需班组自检,经公司、项目部检查合格后,与使用班组、个人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8、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电梯等设备、现场中小型机械、电气工程、防护架(棚)等在使用之前,必须经过详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验收合格后进行签字确认,并由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使用。

9、资料管理:各种检查、验收均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机械、电气安全规范、标准执行。每次、每项检查验收必须按实详细填写检查记录,写时间、检查或验收单位(人员)、检查验收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复查结论等,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三、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和工程项目部应当建立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管理档案,明确隐患及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3、对每个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4、公司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

5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道培训。

6、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7、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四、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1、新承接工程项目必须坚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2、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必须按照施工设计文件中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3、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按照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完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