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景观绿化设计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15:45: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景观绿化设计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项目建设地点: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招标方: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邀请函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绿化工程设计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单位进行校园绿化工程设计。

一、招标项目内容简介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景观绿化工程设计范围为项目红线以内,除项目建筑基底面积、机动车道路面积、停车位面积(设计单位须给设计建议)以外的绿化景观工程设计(含各类室外诸如指示导引牌、休闲坐凳、亭台架、景观灯、小品雕塑、硬质铺装、垃圾箱等附属设施)。本次邀请招标采取带方案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由其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提供材料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已审过有效的原件备查;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已审过有效的原件备查;

3、2003年以来承担过两个以上高校校园绿化设计; 三、招标文件获取和现场察看答疑

1、发售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时间:2009年 1月21 日-2009年 1月 23日; 2、现场勘察时间:2009年1月23日

3、答疑:根据需要另行确定。招标单位的答疑文件均以书面形式统发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劲松 0516-82776178 13033531999 张芳儒 0516-82776098 13705225818

2、联系地点: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412房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2月14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以废标处理。 2、递交地点:行政办公楼316房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 2月 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316房间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产管理处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投标原则 三、投标书及投标 四、评标与中标 五、合同的授予

第二章 投标书

一、投标书

二、授权书、委托书

第三章 合同草案 第四章 技术规程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者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书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一、总则

1.1 招标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2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3 项目说明:

1.3.1 项目名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1.3.2 项目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襄王路1号

1.3.3 项目概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徐州市九里山路南侧,襄王路东侧,平山路的西侧,总占地面积52万平方米,一条丁万河自东向西贯穿整个校区。西北区域(一期)约10万平方米的地块上已在2003年完成了绿化建设。

1.4 招标设计范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景观绿化工程设计范围为项目红线以内, 除项目建筑基底面积、机动车道路面积、停车位面积(设计单位须给设计建议)以外的绿化景观工程设计(含各类室外诸如指示导引牌、休闲坐凳、亭台架、景观灯、小品雕塑、硬质铺装、垃圾箱等附属设施),设计综合单价限额100——150元每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本招标文件附件二(项目总平面图)为准。本次邀请招标采取带方案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由其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

1.5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1.5.1 设计企业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08年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1.5.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1.5.3 投标人提交负责本项目设计团队的项目主设计人员、项目组成员、职责分工、执业资格和工作履历。

1.5.4 投标人提交负责本项目设计的主设计人员资质及业绩材料。 1.5.4 投标人对完成本项目设计内容的质量和进度的承诺书。

1.5.5 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和设计收费报价。

1.5.6 造价总概算、分项造价概算、已绿化调整造价概算及分析

1.5.7 设计企业提交03年以来类似项目典型设计案例合同(其中至少要提供1个以上已实施的高校校园绿化设计方案)。

1.5.8 后续服务承诺 1.6 投标人注意事项:

1.6.1 中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不得转包、变相转包,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确定的设计人员。如发生上述情况,除非先获得招标人认可,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招标人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6.2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调整设计范围和设计进度,中标人应服从配合。 1.7 投标价格

1.7.1 投标价格:报价仅指方案中标的单位并被允许进入后期设计后,所要求支付的设计费用,不含本次投标过程中的方案设计费用。本项目每平方米绿地面积的设计单价乘以绿地的总面积,即为本项目的设计总价,单价以元/平方米计。

1.7.2 投标单位的设计报价应根据设计阶段和设计内容分别报价,形式为: 未绿化区域全方案设计 元/平方米、未绿化区域扩初设计、未绿化区域施工图阶段 元/平方米、已绿化区域绿化调整全阶段设计 元/平方米。

1.7.3 投标价是按照招标文件及设计规范的要求,完成全部设计任务的综合报价。投标人必须注意本设计报价之内容以及相应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该投标价格应被视作所有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二、招标原则

2.1 发包人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

2.2 投标文件的各项条款不能作未经授权的改动,若有改动投标作废标处理。 2.3 投标文件内投标方若有报价错误,开标后皆视为已获招、投标双方所接受,一律不予调整,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4 投标期间,招标单位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所发布的书面补充材料都作为招标的有效补充文件。

2.5 招标文件与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对招、投标双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2.6 在回标结束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书,也可要求重新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