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建关于开展2012年“警示三月行”活动的通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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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煤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煤建安监〔2012〕77号

文件

关于开展2012年“警示三月行”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煤集团“警示三月行”活动要求,巩固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良好势头,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实现全年安全生产良好开局,中煤建设集团决定继续深入开展“警示三月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铭记教训,防范事故。 三、活动目标

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平安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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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领导

中煤建设集团成立2012年“警示三月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殷建国、王锐锋

副组长:王文章、曹维鹤、李新宝、赵中厚、王希达、陆 伦

丁成华、郝麦生

成 员:赵社红、代东生、钱乔国、李秀梅、马贵纯、

王延成、高雪松、袁长顺、李勇力、王姝燕、 杨金宏、吴增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煤建设集团安全监察局,负责具体组织、督促各企业开展活动和考评等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层层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开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再动员会议,坚定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警钟常鸣,从零开始,强势推动;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日”活动,重温《安全宣言》并进行安全承诺,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遵章守纪,拒绝“三违”的安全意识;三是开展“安全在我心中”安全生产警示万人签名活动;四是开展领导干部安全宣讲。各公司、工程处(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到基层进行安全宣讲,把中煤集团的“安全声音”传递到广大职工之中,形成安全警示、警钟常鸣的浓厚氛围;五是结合项目施工实际,开展精选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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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四项专题活动。一是开展安全责任大宣贯活动。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清晰,权责明确,认知到位;二是开展安全知识大普及活动。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和竞赛答题活动,使全体员工熟知本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掌握安全红线;三是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活动。各单位

要组织力量逐项目全面排查梳理地质条件、项目设计、系统装备、生产组织、现场管理、技术措施、责任体系、劳动用工、应急准备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启动安全生产状态报告编制工作;各施工项目部要对

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深入挖掘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四是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后勤、物业办公

等场所区域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对演练活动要进行认真评估、改进,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组织召开党管安全工作推进会。结合中煤集团党委开

展的“落实党管安全责任、推进安全保障工程”专题调研活动,围绕“警示三月行”活动目标和要求,召开党管安全工作推进会,落实《中煤建设集团党管安全实施意见》,推进党管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四)强化现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成立“警示三月行”安全检查组,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督导检查,确保活动目标实现。中煤建设集团成立4个安全督导组,包单位分片区开展“警示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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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督导活动,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督导组 组长:殷建国 副组长:郝麦生

组员:赵社红、代东生、范文博、吕志江 检查单位:五建公司 第二督导组 组长:王锐锋

副组长:曹维鹤、丁成华

组员:马贵纯、杨金宏、华德宏、高雪松 检查范围:一建公司 第三督导组 组长:王希达 副组长:吴增军

组员:冯茂祥、蒋尊涛、吴继强

检查单位:建安公司、工程公司、正辰公司 第四督导组 组长: 陆 伦 副组长:钱乔国

组员:赵林海、单卫雪、张永红

检查范围:西安设计公司、邯郸设计公司、康迪公司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 “警示三月行”的组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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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主持制定活动方案,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密切配合,完善措施,加强过程监督指导,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围绕“铭记教训、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会议、报刊、网络、标语等各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形成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三)统筹安排实施。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四个结合,即与保障“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相结合,与节后复工验收工作相结合,与“平安一季度”总体安排相结合,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保型企业创建相结合,达到“警示三月行”警示每一天,以天促月,以月保年的目的。

(四)强化奖罚激励。4月上旬中煤建设集团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达到“警示三月行”活动目标,实现“平安一季度”安全生产的单位,给予党政班子成员进行专项嘉奖(明细见附表)。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予以处罚,并对事故责任者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活动期间,要加大“三违”行为处罚力度,按处罚标准上限进行处罚。

(五)及时总结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宣传推广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各单位“警示三月行”活动方案和平安一季度活动总结(电子文本)分别于3月1日和4月5日前上报中煤建设集团安全监察局。

联系人:吴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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