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最新)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6 18:15: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科学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及时反应,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县卫计局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县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县政府根据县卫计局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应急指挥部。各镇办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2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由县政府分管卫计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卫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和指挥,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需要建立若干专业性指挥部,分头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指挥,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政府应急办、县发改局、县卫计局、科教体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局、民政局、安监局、商务局、旅游局、红十字会、环保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

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县发改局、商务局、经贸局:组织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县科教体局:在卫生专业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组织实施学校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园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县公安局、安监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事件处置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主管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县民政局、人社局、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妥善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参与应急致残、致病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和抚恤。

县财政局: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经费及工作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