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6 4:20: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医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是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火灾与人的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火灾的发生往往与人们缺乏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有着直接的关系。

1、医院的每个职工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院应当经常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从而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对各种灾害的应急、自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2、医院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统筹安排,由院科两级分别承办,培训程序、培训内容应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求。

3、院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对象为部门、病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员及义务消防队骨干。科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各科室(部门)具体负责,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对象为本科室(部门)员工,培训内容由保卫部门安排。

4、新招员工、来院实习人员、进修人员、劳务工和临时工,在上岗前均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5、节假日期间,医院均应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文件,医院应及时组织职工传达学习;春、冬季防火期间重大节日、活动前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

教育活动。

6、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重点部门人员应经常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7、医院消防安全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质量都要实行严格考核。

8、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并要有季度或年度总结。

9、医院应告知病人和家属安全疏散、火灾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10、医院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医院、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灭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实地演练。

医院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制度

为确保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医院应按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行每日防火巡查。

1、医院消防安全每日防火巡查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 2、院级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院保卫部门负责,专职消防管理人员主管,护院保安人员定时实施。医院日防火巡查的部位主要有:公共消防设施、院区消防通道、院内消防重点部位等。日防火巡查时间及次数:早班、中班每班不得少于2次,夜班不得少于3次。

3、科级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各科室、部门、病区、班组各自负责。其中,病区日巡查由护士长指定三班护士轮流巡查,白天每4小时巡查一次,夜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由该部位所属部门负责人指定的防火责任人负责日巡查,每班不少于2次,夜间应再增加1~2次。

4、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院级每日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记录表由保卫部门按有关规定设计印制。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