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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造假问题的研究

作者:翟庆琳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08期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日益严重的现象,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机进行深入透彻的剖析,对财务造假这一现象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研究,从而最终找到相应的防范措施,打击和遏制财务造假行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 造假手段 原因分析 治理措施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上市公司作为各行各业的排头兵,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其能否健康发展对我国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这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近年来,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和信息失真问题日益严重,造假案件频繁出现,扰乱了正常的资本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造假的主要手段

我国上市公司造假的主要手段是虚增利润和收益,以达到上市、配股、增发、抬高股价等目的,当然也有少数上市公司基于扭亏及利润平滑需要,可能会虚减利润。上市公司舞弊造假的主要手段为:一是均衡利润。上市公司的收入调整是其财务造假的一种最重要的手段。如虚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收入等。二是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以调控利润。资产减值会计内涵具有复杂性,这就决定了同样一项资产有不确定性的价值,这给企业管理当局利润操纵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如部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修改会计数据,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推迟或提前损失,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三是隐瞒亏损。这是盈利能力差的上市公司最主要的造假行手段。如虚增利润或虚列存货以隐瞒存货减少的事实,漏列负债,漏列对外欠款或短估应付费用等。四是通过资产重组变向虚增利润。利用资产重组手段调节利润,调整产业结构,以战略转移等为目的实施企业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通过不等价的资产置换,为上市公司输送利润。五是通过非经常性损益事项调节财务数据。通过公司正常经营损益之外的、一次性或偶发性损益,例如资产处置损益、临时性获得的补贴收入、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合并价差摊入等方式。

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造假的成因分析

当前,我国部分上市公司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者之间权力分配和相互制衡的机制缺失,造成监管漏洞和缺失。一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有些是企业制度本身制定得不合理,过于理想化。有些是企业缺乏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或者缺乏保证制度执行的机制。二是企业管理激励机制不合理的因素。公司高管的薪酬福利都与企业财务业绩直接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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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在经济利益驱使下易发生弄虚作假伪造财务报表等。三是会计准则、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各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范只能对会计操作起到总体的指导作用。2007 年颁布并实施的新会计准则在规定的完整性和谨慎性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而造成上市公司部分业务出现制度真空或者出现利润操作空间,为造假者制造了宽松的环境。另外,相关法律对财务造假者的惩罚不重、执法不严,导致造假者极易逃脱法律的制裁,也是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四是监督力度的缺失。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手段,从客观上给上市公司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

对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造假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会计造假仍是当前经济工作中难以治理的顽疾。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所以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上加大造假单位及责任人法律责任,严格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范围,切实提高会计造假的成本,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力度。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作为一种重要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审查活动,对上市公司具有极为重要的监管作用。四是完善内控结构和制度机制。完善内控构要进一步理顺委托方和代理方的利益关系,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机制,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上减少会计造假的风险。在制衡代理方和大股东在会计信息上的权力方面,除了建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制度外,还应加快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减少会计造假的机会。五是建立股东损失赔偿制度。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应建立股东损失赔偿制度,如凡因公司披露虚假财务信息而导致股东受到损失的,应由该公司及其董事会负赔偿责任,以此增加造假者财务造假的代价,降低股东的损失。又如凡注册会计师有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虚假审计意见的,应严格追究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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