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程序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30 17:04: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二)团员大会选举工作程序

※选举出席县团代会团员代表可在本次会议中同时进行。

团员大会主要两个任务:1、选出本级委员会

2、选出出席县团代会的代表

(名额按下发文件为主)。

团员大会选举工作程序

1.团员大会前的准备工作

按照团章规定,团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到期便应进行换届改选。选举前应充分做好准备,一般来说,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向上级团委请示

团支部在改选前,应将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向上级团委作出书面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团支部组织及工作情况,改选的时间、地点,下届委员会组成人数及选举方案。上级团委接到请示报告后,应及时开会研究批复、并对团支部选举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团支部在向上级团委请示的同时,还应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以便取得指导和支持。 (2)认真挑选和酝酿支部委员及书记候选人

团支部换届改选的核心是要选出一个好的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候选人名单可采取推荐、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经过团员充分酝酿讨论后产生。要教育和引导团员正确掌握候选人条件,真正把那些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热爱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威信的优秀团员和青年党员推选到团的支部委员会中来。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提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以便实行差额选举。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由团员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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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定选举办法和准备选票

团员大会选举办法是选举工作的基本依据,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制订。选举办法拟定后,应提交团员大会表决通过。

团员大会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排列。

(4)实事求是地介绍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的情况

团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经过民主推荐和同级党组织研究确定后,在举行正式选举前,应通过适当方式由上届团支部负责人或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将候选人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团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团员提出的询问也应作出负责的答复,以增进团员对候选人的了解。

2.团员大会选举工作程序

团员大会选举筹备工作做好后,要将召开团员大会的时间提前通知本支部团员。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是团支部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每个团员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直接体现,因此,团支部应尽可能通知所辖团员全部到会。

支部团员大会选举委员会和书记,一般分两段进行,即先选出委员会,然后再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的一般程序是:

(1)大会执行主席(或主持人)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团员,实际到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有多少。按照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如果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如果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 (2)通过团员大会选举办法。

(3)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4)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选举的监票和计票工作。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能做监栗人。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发选票。按照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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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如相符即可划票。

(7)划票。划票前应说明划票方式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或无效,然后开始划票。

(8)投票。划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布可以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9)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选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10)计票。只计算有效票,去除废票。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11)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指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程序可适当从简。同时,这类团支部由于团员比较了解,情况比较熟悉。在进行选举时,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进行选举,但一定要在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进行选举。

(12)选举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团的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可由新选出的支委会提名,也可由团员大会酝酿提名。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支委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

3.团员大会选举后的工作

团的支部委员会和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需要及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请上级团委审批选举结果。团员大会选举结果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应报告上级团委批准。由上级团委发文公布。 (2)搞好团支部委员会的分工,明确每个委员的工作职责。委员会的分工,应根据各个委员的工作特点和本人特长来决定,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

(3)做好新老委员的工作交接。新的支委会一经选出,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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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就应由新的支委会领导,新的委员会成员和上届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进行对口工作交接。重要的遗留问题,由新老委员会成员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意见、最后由新的委员会作出决定。

(4)制定团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新成立的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工作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5)认真做好落选人思想工作。 对于在选举中落选的人。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工作,使他们正确地认识和对待落选,帮助他们懂得在团内民主选举中,被提名的候选人,都有可能当选或落选,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应当放下思想包袱,一如即往地参加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6)做好会议有关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团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团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程序

1、筹备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团代表大会,是团的地方和基层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也是团员通过自已选举产生的代表参与团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讨论决定团内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因此,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是开好团代表大会的基础;团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导帮助下,由召集团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具体负责。主要应做好下述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呈报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请示 团的各级委员会根据团章的规定应按时换届。换届前,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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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其主要内容:

1)召开团代表大会的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3)拟定的大会的主要议程;

4)团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分配原则,提名和选举产生的办法;

5)下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名额,构成原则及指导性比例,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 (2)起草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定(草案)

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应在关于召开团代会的请示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准后,由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作出。《决定》(草案)一般由团内的委员会先指定有关部门起草或直接起草。其主要内容是:

1)召开团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依据,召开会议的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 3)大会的主要议程;

4)团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构成的指导性比例;

5)号召所属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团代表大会的召开。

(3)召开团委常委(委员)会议,讨论提交全委会的有关筹备团代表大会的事宜

在召开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有关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事宜前,先召开团委常委会议,讨论提交全委会的有关筹备工作事宜。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讨论并修改《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定》(草案); 2)讨论筹备工作有关事宜并明确分工。

(4)召开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团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

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定及筹备工作的有关事项,应召开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讨论并表决通过团的委员会《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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