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海运提单填写说明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6:12: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1)SHIPPER 填托运人名称(全名、地址,一般写公司名称) 2)CONSIGNEE 填收货人名称(全名、地址,一般写公司名称) 3)NOTIFY PARTY 通知人(全名、地址,一般写公司名称) 可不填 4)PLACE OF RECEIPT 5)OCEAN VESSEL 收货地点(承运人接收货物地 点) 6)VOYAGE NO. 航次 8)PORT OF DISCHARGE 卸货港 7)PORT OF LOADING 装船港 9)PLACE OF DELIVERY 交货地点(承运人向收货人移交货物地点) 10)B/L NO. C O S C O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CHINA OCEAN SHIPPING(GROUP)CO. ORIGINAL COMBINED TRANPORT BILL OF LADING 11)MARKS 12)NOS.&KINDS OF PKGS 13)DESCRIPTION OF GOODS 14)G.W.(kg) 15)MEAS(m3) 11)运输标记 N/M 12)包装或集装箱方式,数量 100 集装箱方式 13)货物名称 高档羊毛衫(男女款) 板条箱 14)货物毛重 1000公斤 15)货物总体积 15立方米 16)TOTAL NUMBER OF CONTAINERS OR PACKAGES(IN WORDS) 货物总数(文字填写) FREIGHT & CHARGES 运费支付方式: 预付或到付 到付 PREPAID AT REVENUE TONS 计费运量 PAYABLE AT RATE 运费率 PER PREPAID COLLECT 计量单位 预付地点 到付地点 17)PLACE AND DATE OF ISSUE 提单签发地点、时间 2011.3.25

TOTAL PREPAID 18)NUMBER OF ORIGINAL B(S)L 提单正本份数 3份 20)BY 签名 LOADING ON BOARD THE VESSEL 装船船名 19)DATE装船时间 海运提单主要项目填制说明如下:

1、托运人(Shipper)。即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契约,委托运输的货主,即发货人。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以受益人为托运人;托收方式以托收的委托人为托运人。另外,根据《UCP500》第31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表明以信用证受益人以外的第三者为发货人的运输单据。

2、收货人(Consignee)。收货人要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来填写。一般的填法有下列几种:

(1)记名式:在收货人一栏直接填写上指定的公司或企业名称。该种提单不能背书转让,必须由收货人栏内指定的人提货或收货人转让。

(2)不记名式:即在收货人栏留空不填,或填“To Bearer”(交来人/持票人)。这种方式承运人交货凭提单的持有人,只要持有提单就能提货。 (3)指示式:指示式的收货人又分为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两种。 不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To Bearer”,又称空白抬头。该种提单,发货人必须在提单背面背书,才能转让。背书又分为记名背书和不记名背书(空白背书)两种。前者是指在提单背面填上“Deliver to ×××”

“Endorsed to ×××”,然后由发货人签章;后者是发货人在背面不做任何说明只签章即可。记名背书后,其货权归该记名人所有,而且该记名人不可以再背书转让给另外的人。不记名背书,货权即归提单的持有人。

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To Order of Shipper”,此时,发货人必须在寄单前在提单后背书;另外还有凭开证申请人指示即L/C中规定“To Order of Applicant”,在收货人栏就填“”To Order of ××× Co“;

凭开证行指示,即L/C中规定“To Order of Issuing Bank”,则填“To Order of ×××Bank”。

在实际业务中,L/C项下提单多使用指示式。托收方式,也普遍使用不记名指示式。若作成代收行指示式,事先要征得代收行同意。因为根据URC522中第10条a款规定:除非先征得银行同意,贷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亦不应以银行或银行的提定人为收货人。如未经银行事先同意,贷物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的指定人为收货人,然后由银行付款或承兑后将货物交给付款人时,该银行并无义务提取货物,货物的风险和责任由发货人承担。

3.被通知人(Notify Party)。原则上该栏一定要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被通知人即收货人的代理人或提货人,货到目的港后承运人凭该栏提供的内容通知其办理提货,因此,提单的被通知人一定要有详细的名称和地址,供承运人或目的港及时通知其提货。若L/C中未规定明确地址,为保持单证一致,可在正本提单中不列明,但要在副本提单上写明被通知人的详细地址。托收方式下的被通知人一般填托收的付款人。

4.船名(Ocean Vessel)即由承运人配载的装货的船名,班轮运输多加注航次(Voy.No.)。

5.装运港(Port of Loading)。填实际装运货物的港名。L/C项下一定要符合L/C的规定和要求。如果L/C规定为“中国港口”(Chinese Port)此时不能照抄,而要按装运的我国某一港口实际名称填。

6、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原则上,L/C项下提单卸货港一定要按L/C规定办理。但若L/C规定两个以上港口者,或笼统写“××主要港口”如“European Main Ports”(“欧洲主要港口”)时,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或填明具体卸货港名称。

如果L/C规定卸货港名后有“In Tiansit to ××”只能在提单上托运人声明栏或唛头下方空白处加列。尤其我国只负责到卸货港而不负责转运者,不能在卸货港后加填,以说明卖方只负责到卸货港,以后再转运到何地由买方负责。 另外,对美国和加拿大O.C.P(Over1and Common Points)地区出口时,卸货港名后常加注“O. C. P ××”。例如L/C规定:“Los Angeles O. C. P Chicago”,可在提单目的港填制:Los AngeIes O. C. P;如果要求注明装运最后城市名称时,可在提单的空白处和唛头下加注“O. C. P. Chicago”,以便转运公司办理转运至“Chicago”。

7、唛头(shipping Marks /Marks & Nos.)如果信用证有明确规定,则按信用证缮打;信用证没有规定,则按买卖双方的约定,或由卖方决定缮制,并注意做到单单一致。

8.包装与件数(No. & kind of Packages)。一般散装货物该栏只填“In Bulk”,大写件数栏可留空不填。单位件数与包装都要与实际货物相符,并在大写合计数内填写英文大写文字数目。如总件数为320 CARTONS填写在该栏项下,然后在总件数大写栏(Total numbers of Packages in Words )填写:Three hundred And Twenty Cartons on1y.如果货物包括二种以上不同包装单位(如纸箱、铁桶),应分别填列不同包装单位的数量,然后再表示件数: 300 Cartons 400 Iron drums 700 packages

9.商品名称(描述)( Description of Goods )。原则上提单上的商品描述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并与发票等其他单据相一致。但若信用证上货物的品名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