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学科评估简况表护理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6 21:05: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学科评估简况表(样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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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一 级 学 科 ??????????????

代码:

(理工农医门类,不含统计学、计算机类、建筑类学科)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制表

2012年 月 日填

填表说明

本表为理学、工学、农学、医学门类学科(不含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的《学科评估简况表》样表,正式申报的表格请通过?学科评估信息采集系统?填写、打印和寄送。本表仅用于信息核对,只有表中第二部分?学科简介?提供给?学科声誉调查?专家参考,其余内容不提供给专家。

一、 关于统计时间

除特别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积累信息的数据(如科研奖励、科研项目等),统计时间段均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专职教师数、在校生数、重点实验室数等),统计时间点均为2011年12月31日。

二、 关于人员界定

除特别说明外,本表中填写的专家团队等人员信息,应确保其人事关系在统计时间点为本单位本学科的专职教师或研究人员,医科只计附属医院人员,教学医院、合作医院等的人员不计入内。专家、团队等人员信息不能多学科重复填写,对于跨学科人员,应填写在其主要从事的一级学科。

三、 关于成果界定

本表填写的所有成果应确保?产权归属本单位、内涵归属本一级学科?。信息应准确无误、有据可查。

1.本表所涉及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研奖励?、?科研项目?等,按?署名单位?界定其单位归属。多单位、多学科合作的情况,可按?署名次序/排名次序?或?本单位、本学科的贡献大小?进行划分。若按比例划分,比例之和应为100%。具体填写时,请在?参与单位数?后括号内填写本单位署名次序;?本单位参与学科数?后括号内填写本学科在本单位内的排名次序或所占比例;?参与单位/学科数?为1的无需填写次序或比例。

2.本表所涉及的?论文?、?专利?、?专著?、?教材?等,除特别说明外,不能在多个一级学科重复计算。在界定其单位归属时,论文按?通讯单位?计,没有?通讯单位?的按?第一署名单位?计;专利中,职务专利按?第一发明单位?计,非职务专利按?第一发明人?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计;专著若有?署名单位?按?署名单位?计,否则按?第一作者?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计;规划教材按教育部公布的?‘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名单?中的?作者单位?计。

四、 其他说明

1.部分指标项(如国家重点学科、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情况等)为公共信息,单位无需填报,因此未在本表中列出。

2.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3.本简况表应采用A4普通纸?无线胶订?方式简装(白色封面,一式两份),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

4.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任超、秦朝霞,联系电话:010-82378734,82378736,电子信箱:xkpg@cdgdc.edu.cn,?评估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pg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