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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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2-03-06 09:41:03) 转载▼ 标签: 分类: 计划制度

教育

根据《新绛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核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20分、安全25分、卫生15分。

(一)师德(10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4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5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5分——2分。 2、职业道德(6分)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③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在教室内坐课桌、玩手机、吃零食、干私活等不文明行为。 ④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⑤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1分。 ⑥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0.5分以上。 (二)、出勤(10分)。

忠于职守,工作时能积极主动完成好任务。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