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一)夏商周时期神权法思想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3 13:15: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夏商周时期神权法思想 学习目标: 1、理解神权法思想产生、变化的原因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2、掌握神权法思想的内涵 3、了解夏商周时期神权法思想的基本内容 本章逻辑图 导言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博大精深,犹如汪洋大海,但是事物的变化总是有一个过程,为什么中国法律文化形成自身独特的品性?为了探究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溯源至中国法制文明起源之初,也就是夏商周时期的人,他们的思维不仅在当时,也延续到了后代,进入了我们的脑海。 何谓神权法? 神权法:将政治与法律活动的正当性追溯至神的一种思想形态 为什么神权法? 神权法的内容 神权法的影响 于西周时期确立的神权法思想一直影响到后世。 一方面天作为居于权力系统顶端的天可以改变现有政治秩序,即天命可以流动,人人都有获取天命并夺得政权的机会,这样便促使政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其次,民作为天的反映,对人民的关怀也构成了维持政权稳定的终极方式,尽管据此产生的民本思想具有一定的工具性,但是也客观上促进了政治对人的关怀。 另一方面,尽管加入了伦理道德因素,但是天命观中所残余的神秘主义也为后世所继承。无论是天命本身,还是论证天与民的关系,都是神秘主义的,这股神秘主义的思潮使得后世的政治发展永远无法达成西方式的理性,使得后世的政治理论也仅限于“治人”,断绝了政治的进化路径,只能等到西方列强通过坚船利炮才能塑造新的格局。 天命观念 天命观念是神权法最为核心的内容,直接关系到政权合法性的问题。在天命观的语境下,政权的合法性来源于神的传授,是神通过某种方式授予执政者以权力。 天命观念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以西周为界,前后期的观念主要变化在于对于天命归属可变性的认识。 夏商时期的天命观 其一,天命具有固有的从属性。由于在商之前鲜有政权更替,因为商当然认为天命仅在自己手中,不会发生变化。(故事) 其二,商代的天命为集权政治服务。尽管通说有巫祝卜史等具有巫术职能的人沟通天人,但是商王本身就是群巫之首,甲骨文中经常出现的“王卜曰”就是证明。商王本身就有占卜以及解释占卜结果的权力,而一切活动又需要通过占卜进行,因而商王就可以通过占卜控制社会,从而达成集权统治。而这也造成了商代后期的权力失控。 西周时期天命观念的变革 敬天保民 敬天 保民 1、重政:统治者要勤于政事 ;任用贤人 2、爱民:体谅民间疾苦;给予民众富足生活 思考:为什么西周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神判与天罚 所谓神判,就是指通过某种仪式以神意进行判决。 所谓天罚,就是对神判的执行 神判 利用占卜的方式进行判决 所谓占卜就是对意象进行解读,现在我们无法复原夏商时期是如何解读的,但是可以为大家介绍后世的占卜术。 周易概说 周易是易经和易传的合称,但一般也可以就把周易理解为易经,古人所谓的经就是孔子编的五本书,诗书礼易春秋,而所谓传,就是解释经文的文字,汉以来研究经的儒者将经与传一起研究,于是后世形成了经传合并的形式,而一般古人又将经视为周文王的作品,将传视为孔子的作品,因此经传实际上都可以构成经的内容,而且周易之所以能超脱卜蓍功用而成为哲学著作,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易传来的,因此易传虽然是解释易经的作品,但是其地位丝毫不低于经的部分。 八卦 周易

占卜――摇卦 以钱三文熏于炉上致敬而祝曰:天何言哉,叩之即应神之灵矣,感 而遂通,今有(某姓)有事关心,不知休咎罔释厥疑,惟神惟灵若 可若否,望垂昭报. 祝毕掷钱一背为“\”单画一,二背为拆画一“\\”,三背为重 画口“0”,三字为交画“X”. 自下装上,三掷内卦成,再祝曰:某宫三象吉凶未判,再求外象三 爻以成一卦,以决忧疑.祝毕复如前法再掷合成一卦而断吉凶.至 敬至诚无不感应,诀曰:两背由来拆,双眉本是单,浑眉交定位, 总背是重安. 单单单曰干,拆拆拆曰坤,单拆单曰离,拆单拆曰坎,余卦仿此. 三背为重,三字为交,重交之爻谓之发动,重作单属阳,交作拆属 阴,凡动爻有变,重变拆,交变单,余爻仿此. 周易占卜――解卦 ①针对所占问之事,本卦代表当前的处境,之卦(之,往也)代表未来的趋势。要配合心中的疑惑,详细思考两卦的卦辞含义,以求得到启发。这是最重要的一步。 ②六爻皆不变者,只有本卦而无之卦,则参考本卦卦辞。 ③一爻变者,则参考本卦变爻的爻辞。 ④二爻变者,则参考本卦二个变爻的爻辞,但以上爻为主。 ⑤三爻变者,则参考本卦及之卦的卦辞,但以本卦为主。 ⑥四爻变者,则参考之卦中二不变之爻的爻辞,但以下爻为主。 ⑦五爻变者,则参考之卦中不变之爻的爻辞。 ⑧六爻皆变者,则参考之卦卦辞。 夏商时期的天罚 西周时期的慎罚 史记 纣臣祖伊觉察到周的不安全,劝谏纣王:“维王淫虐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安食,不虞知天性,不迪率典。”祖伊明确提出了“天弃我”的危险,但是纣王却回答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