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对账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0:27: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行对账工作的管理,有效防范会计风险,保障客户与银行的资金安全,确保对账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银企对账、同业往来对账、银行内部对账的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职责

营业部负责制定、完善对账管理办法;负责对对账后发现属于我行的差错进行账务查找、调整。

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银企对账工作,设置银企对账管理岗,负责全行银企对账工作和银行内部对账工作的指导,对对账工作质量效率进行考核。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对账工作是指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定期或不定期的账务核对。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银企对账是指银行与储蓄存款(含个人结算账户)以外的其他存款的所有人定期进行对账,并确保对账的适时有效。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同业往来对账是指本行作为开户单位,要定期与开户行(人民银行、同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对本行账户余额和交易明细账进行全面核对。

第二章 银企对账

第七条 银企对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岗位分离原则。对账由后台部门负责管理,与前台部门分离;对账管理人员应与账务处理人员、客户经理、上门收款人员及上门结算服务人员相分离。

(二)及时性原则。本行应根据银企双方约定周期主动发起对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

(三)有效性原则。对账过程必须符合规定程序,并以真实有效的签章或电子身份确认对账回执。

第八条 对账方式

本行银企对账采取由综合办公室分类别对账,通过邮政部门投递或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上门对账,客户核对并签章确认后再返回到综合办公室的方式。

第九条 对账频率

根据账户余额和业务量按月、季、半年、年进行银企对账。

第十条 对账程序

银企对账单由营业部统一格式,包括客户留存联、单位盖章后交银行留存联,对于不符账项单位列明、盖章后返回银行。

第十一条 按时发放对账单

账务核对必须符合规定,与客户的账务核对要按期进行,对于满页账,我行要适时打印,及时发放给客户进行核对。

第十二条 及时回收对账单

回收的银企对账单需加盖开户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对账,需重新进行核对。

第十三条 正确处理不符账项

对于对账不符的账户,由营业部进一步核对明细账务,查明不符原因。属于本行账务核算差错的,本行营业部应在接到查询书五日内将差错原因、拟处理意见报分管行领导批准后进行账务调整。

第十四条 持续改进对账质量

我行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银企对账单位通信联络信息无误,综合办公室要按照规范化管理对银企对账提出改进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 及时移交档案资料

每季度对账结束后,财务计划部应将对账单分门别类交营业部会计档案管理员,并出具对账情况说明,包括应对账总户数,实际对账户数,未对账户数、未对账原因及保证措施。

第十六条 加强对账档案资料管理

银企对账单作为重要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按照本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归档。

第三章 同业往来对账

第十七条 与人民银行和同业开户行对账。同业往来对账由营业部负责人指定非记账人员负责。

第十八条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对账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核对1次交易明细,填写余额调节表, 同时要加强不定期的随时对账,确保内外账务核算相符。

第十九条 每季度要及时向人民银行、同业开户行索取明细对账单,与本行核算情况进行全面勾对,对账率要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