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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的几个问题

作者:王 荣 何玉琴

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09年第07期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大学生的国家奖助学金从评定前的认定工作、评定中的协调方法以及评定后期的效果分析等三方面对大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进行了分析探讨,使今后该项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 [关键词] 大学生;国家奖助学金;问题

自2007年以来,我国加大了对大学生的奖助学力度,不但在单一的额度上有了很大提高,同时在比例上也有了显著增加。同时财政部、教育部也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五个与高校困难学生相关的文件,以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

国家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者对那些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与此同时又品学兼优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好事。但是落实到每一位开展此项具体工作的学工系列者身上,就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了。诚然,国家奖学金主要以成绩为参考依据,所以在评定时学校以成绩“一刀切”评定出来的结果学生基本上无疑义。但是由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渗入了家庭经济状况这一参照因素,在具体评定过程中,就难免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下面笔者主要从评定前期、中期以及后期三阶段的相关问题和大家进行探讨。

一、正确认识国家奖助学金

部分高校的部分师生对国家奖助学金的初衷认识不够充分和透彻。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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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转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二、评定前期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很多时候,大家一致认为有贫困证明的学生就一定贫困,无贫困证明的学生就不贫困,果真如此吗?我想答案是不言而喻的。的确我们不得不承认,有贫困证明的大多数学生家庭是贫困的,但是也不排除极少数学生贫困证明是虚假的或是夸大其词的。至于那些没有贫困证明的学生因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开具证明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同时还要考虑到学生自尊心、情面等方面的人性因素。在贫困生认定审核材料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很多贫困证明材料不是很规范,五花八门,形形色色,其中有手写稿、有打印稿,纸张大小也参差不齐。有出具了村(居委会)、乡镇、县市三级证明的,也有些只有当地村(居委会)单一证明的,材料很不统一。在审核过程中,材料的不规范无疑给认定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笔者建议针对于国家奖助学金这一块,针对于贫困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国家能统一贫困证明材料,有必要从中央一级成立专门的贫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需认定的学生家庭,必须每年交纳一定的申请费用,与此同时必须出具村(居委会)、乡镇、县市三级证明公章,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生效。将最初认定环节统一好、规范好,这样的证明材料毋庸置疑增加了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具有说服力和可信度,有利于为各高校开展系列相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依据,如贫困生数据库的建立、大学生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

三、认定过程中,贫困生“贫困”二字到底如何去把握

笔者在评定过程中发现平时很多学生均以贫困而感到不好意思,总是因家庭经济较差而不愿与其他同学交流和提及,但是一到评定助学金时,很多学生均“毫无保留”的把家底掏出来,说得家里揭不开锅,给笔者一种以贫困为荣的错觉,打电话向家长证实情况,殊不知家长比学生说的还可怜,某某此时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笔者认为国家助学金分一、二、三个档次是非常合乎情理的,并且在评定过程中发现一档学生是非常容易确定的,因为一档学生可谓是公认的贫困生,我们称其为特困生,我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参考: (1)单亲家庭,主要指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

(2)父母务农,且无一技之长,主要以种地作为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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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JP3]家庭地处偏僻山区,交通极为不便且有老、幼、病、残等人需照顾; (4)多子女读书,且主要指多子女接受高等教育; (5)双亲下岗,且无固定收入;

(6)学生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有身体缺陷;

有以上情形学生我们可以称之为特困生,在评定过程中,真正意义上这种学生比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低的,也就是说一档助学金理所当然评定给他们。关键的问题是二档、特别是三档助学金,在评定过程中就难免出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毕竟比例是有限的,而符合三档这一条件的学生无疑是比较多。假设我们相对贫困作为评定依据,若第五名(甲)能拿三档,而第六名(乙)则拿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其实甲乙的家庭条件是半斤对八两。所以我们如果只评给甲而不评给乙,这是说不过去的。那么怎么办呢?对于这种情况,其实每个班、每个年级、每所高校都会遇到,那么如何科学解决呢?我想我们可以把钱均分给甲和乙,使他们俩均能得到资助。

四、评定后期的效果分析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之后并不代表此项工作的结束,如何做好后期效果分析则成为有关此项工作的重要课题。根据笔者体会,结合学生干部、同学反映以及学生思想动态分析对其进行监督和实际检验是良好的法宝,切实使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彻底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毫无疑问我们绝大多数的高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推选出来的学生的确是家庭经济困难的,但也难免有极个别因某些原因也拿到了奖助学金,这种现象我们只要逐步完善我们的评定细则和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和管理体系,这个问题顺利解决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 胡苏敏,甄宏戈.助学金的新困惑.中国新闻周刊[J],2007,(47). [2] 蒋国华.对高校奖学金制度的激励效应分析[J] 石油教育,2007,(02).

[3] 张国华.浅议高校奖、助学金制度改革的哲学意蕴[J]科学之友(B版),2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