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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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以及《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4]1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电气工程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二、 招生原则和办法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严格履行“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2.根据学校规定的招生指标及复试分数线指导意见,除去推免研究生人数,在本院一级学科范围内,按录取人数的 120%-130% 确定复试分数线。

3.参加电气工程学院“2013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称号,并达到学院复试线要求的考生,免于复试,经体检合格,直接录取。

4.所有参加复试的工学硕士考生应接受学院二级学科之间的学科调剂,调剂采用择优录取的方式,不愿接受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5.不接收校外及校内调剂。 三、招生指标及复试分数线 工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101人。 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95人。

四、复试安排

1.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

时间:3月28日(周五)8:00 —14:00

地点: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二楼会议室,武汉大学工学部(二校区)3教学楼2楼。 要求:

(1)所有过分数线的考生(包括2013年夏令营优秀营员)报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准考证以及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持大专毕业证书、专科成绩证明、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上述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及入学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门课另交加试费200元。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时间:3月28日(周五)晚19:00-21:00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笔试科目及参考书:

工学硕士笔试科目:电气工程综合 复试科目参考书:

《电气工程基础》,陈慈宣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电力电子技术》,王兆安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电机学》,辜承林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工程电磁场》,杨宪章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工程硕士笔试科目:电气工程基础 复试科目参考书:

《电气工程基础》,陈慈宣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满分均为100分) 时间:3月29日(周六)8:20-17:30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要求:

英语听力口试测试,对考生英语的听说理解能力进行测试。

综合面试,分小组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须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 (3)所有学生需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五、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及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

1.复试综合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0%加权; 2.总评成绩按初试成绩60%,复试综合成绩40%加权;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1+4”硕博连读

鼓励获得推荐免试资格或硕士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名列前茅(排名前30%),或者取得具有一定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学术创新能力的同学申报“1+4”硕博连读项目,具体见学院后续通知。 七、体检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校在复试阶段(具体时间报到时通知)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需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办体检手续。 八、录取程序及安排

1.4月1日前,各复试小组秘书将《研究生入学复试记录表》交至工学部3教315; 2.4月4日前,计算总评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分别对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排序; 3.4月8日前,按计划招生人数确认电气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工学硕士及工程硕士)初录名单,考生录取专业需服从学院调剂;

4.4月9日-4月18日,网上公示电气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初录名单; 5.4月21日,将初录名单及数据库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要求:

(1)定向、委培生须签订协议书;

(2)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3)定向生和委培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与奖学金

工学及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72329,联系人:赵老师 所有考生请及时留意电气工程学院网站的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复试名单.doc (62.50 KB)

电气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