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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7 8:02:4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二章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

一、思考题

1. 电子商务主体与传统商业主体存在哪些区别?

电子商务法律主体即是指在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中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个人或组织。结合电子商务的特征,可以转化成在线自然人用户和电子商务企业。此外,还有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交易中心、电子认证服务商、在线金融服务商等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

(1)在线自然人用户

在线自然人用户本质上还是自然人。因此,有关自然人的传统法律制度依然可以适用于在线自然人用户,但因其置身于虚拟网络环境中也对传统法提出挑战。

首先,很多在法律上原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电子商务中,尤其在网络游戏和即时通信工具(在线聊天)用户的低龄化的今天。其次,在线自然人用户作为自然人,除了完全享有其法定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外,也应享有网络环境中的隐私权和虚拟财产权。

(2)电子商务企业

具体来说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等。它们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因此,有关企业规范的准入制度仍遵从传统法的规定,同时还应当进行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通过查看企业工商登记进行认证;或是采用是查看网上企业的公示,对其对应的现实社

会真实的主体身份及其相关资料来验证网上企业交易主体的真实存在。传统法则不然。

(3)网络服务提供商

网络服务提供商是指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一般又可分为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商(以及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和主机服务的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传统商事法律关系中并无此类主体。

(4)网络交易中心

有消费经验的人都知道,买东西货比三家选择综合性商城无疑最便捷。而网络交易中心恰恰扮演了这一角色,它是指上就是虚拟的网络市场,这一点与传统商事交易便有很大不同。以网络为基础,利用先进的通讯技术和计算机软件技术,将商品供应商(卖方)、采购商(买方)和银行(在线金融服务商)紧密地联系起来,为客户提供市场信息、商品交易、仓储配送、货款结算等全方位的服务。因而也是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

(5)电子认证服务商

电子认证服务商的产生是基于在上述开放性网络环境下进行的贸易,交易双方由于互不见面,对对方身份和信用必然会产生疑虑。为增进信任,防止交易欺诈,需要由受双方信任的第三方出面核实签名人的身份及其资信状况,完成这一任务的就是通过签发数字证书提供网上安全电子交易认证服务的认证机构传统商事交易缺少此类环节,更无需规范。

(6)在线金融服务商

现代经济活动离不开金融服务,同样,完整网络经济的运行也离不开金融机构的网络服务。代表未来金融业发展方向的网上银行随着网上商务活动的发展而兴起,网上银行创造出的电子货币也将改变传统货币的流通形式,成为未来资金流转的主要途径,则在交易保障和资金往来上比传统法律规范应更严格和完善彻底保障交易主体的资金安全。

2. 试述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概念。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即电子商务法调整社会关系的具体法律形式。它是指由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以电子商务活动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电子商务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2)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 (3)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具有复合性

3. 试述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要素。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三个要素: (1)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

(2)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客体 (3)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内容

4. 电子商务企业的特征有哪些?

(1)在网络环境中,电子商务企业从事网络经营或网上交易,往往是通过网站或网页反映其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