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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1:14:3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市村主要干部经济待遇的调研报告

村主要干部经济待遇问题,关乎村干部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因而事关农村工作大局。为了解我市村主要干部经济待遇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探讨解决办法,7至8月,笔者参加了市政协组成的调研组,听取了乡镇(街道)副书记和村主要干部70人参加的座谈会6个;参与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1300份;了解了周边县市解决村主要干部经济待遇的做法。通过对大量第一手资料的梳理、思考和分析,形成了解决村主要干部经济待遇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提供市委、市政府决策时参考。

一、我市村主要干部待遇的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662个建制村,村主要干部1315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661人,村委会主任654人(包括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一肩挑”12人)。担任村主要干部10年以上且正常离任的有1000多人,其中10%以上为较困难人员。

1、误工报酬情况。目前,我市村主要干部按政策享受定额补贴,由任职津贴、责任补贴、目标考核补贴和浮动补贴四部分组成,经费由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按照2:3:5的比例拼盘解决。2001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拿出80万元资金作为专项补助,2005年,市财政补助提高到每年160万元,并明确规定村主要干部的误工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2006年,全市村主要干部支出的误工报酬为898.2万元,其中乡镇(街道)补助192.1万元,市、乡镇(街道)两级补助实际比例为2:2.4。全市村主要干部的平均工资为6957元,比2006年我市农民人均收入8011元低了1054元。村主要干部中,拿到误工报酬最低的为1700元,最高为35670元,其中获得误工补助3000元以下的181人,3001-6000元的468人,6001-10000元的439人,10001-15000元的118人,15001-20000元的33人,20001-30000元的45人,30000元以上的7人。有208名村主要干部只能拿到市乡两级补贴,村级补助分文没有。

2、养老保险政策及其落实情况。2001年我市对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扩面,使村主要干部也能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根据乡镇(街道)、村、个人以2:3:5的比例承担。目前我市除清凉峰镇和大峡谷镇以外,大部分乡镇(街道)都按照文件要求,出台了在职村主要干部养老保险政策,鼓励村主要干部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乡镇(街道)按照政策要求帮助缴纳一定比例的参保金额。从

2005年统计情况来看,全市只有466名村主要干部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占总数的36.1%,从调查问卷的情况来看,参加保险的村主要干部基本能够按比例享受乡镇(街道)的补助。大部分乡镇(街道)采取以货币补助给个人的方法解决村主要干部养老保险问题,补助标准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每年200-1500元不等,年终或届满领取。但是这些村主要干部领取了养老保险补助以后,多数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离任村主要干部待遇情况。市里至今没有专门出台已离任村主要干部保障政策,而是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关心离任村主要干部工作,市财政每年划拨10万元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奖给工作落实相对较好的乡镇(街道)。从调查摸底情况来看,各乡镇(街道)采取的措施类型多样,差异较大,没有统一标准。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以养老保险的方式解决。村主要干部在任期间,乡镇(街道)帮助其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到龄以后可按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不再另行补助。第二类是以一次性补助方式解决。按照担任村主要干部任职年限,一次性给予补助。第三类是以定补的方式解决。按照担任村主要干部的年限,划定不同等次,逐年或逐月补助。但无论以何种形式补助,标准都较低。以补助额度在全市相对较高的锦城街道为例,对于离任村主要干部按照6-10年、11-15年、16-20年、21年以上划分4个档次,每月补助分别只有40元、44元、48元和56元。

4、村干部风险保障待遇情况。我市在2001年出台政策,要求按照乡镇(街道)和村1:1的出资比例建立风险保障基金,对工作原因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村主要干部,给予适当补助。座谈会反映,全市各乡镇(街道)每年都会有2-3起恶意损害村主要干部财产事件。目前,只有河桥镇和马啸乡建立了风险保障基金,其他乡镇(街道)则采用“一事一议”的形式给予补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村干部待遇现状的梳理,目前村主要干部经济待遇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总体水平偏低。从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看,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为8011元,而村主要干部的平均报酬为6957元,比当年农民人均收入低了1054

元,这与“村主要干部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有关规定有一定差距。与村主要干部对报酬的最低期望值比较来看,年报酬最低期望值在6000元以上的村主要干部占77%,而2006年报酬在6000元以上的村主要干部为642人,仅占全市村主要干部总数的49.7%。

2、不平衡现象突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地区之间很不平衡。2006年,玲珑片村主要干部平均报酬为9717.5元,於潜片为5940.7元,昌化片为5626.1元,昌北片为4151.1元,最高与最低的相差5566.4元。二是村干部个体之间极不平衡。2006年,全市村主要干部年报酬最高的达到35670元,最低的是1700元,相差20倍。三是村级补助额度的极不平衡。我们随机选取了4个片的4个乡镇(街道)进行了比较(见表1),最高和最低补助相差都在5000元以上。

最 高 最 低 相差数

玲珑街道 玲珑村 (14000元) 上引坞村 ( 600元) 13400元 太阳镇 朱柏坞村 (7300元) 周家村等6个村 (0元) 7300元 龙岗镇 无他村 (5212元) 前山下村 (0元) 5212元 大峡谷镇 鱼跳村 (5760元) 后山村 (0元) 5760元 表1 四乡镇(街道)村主要干部误工报酬村级补助情况对比 四是村干部报酬与工作量之间的不平衡。近几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环境下,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村庄整治、康庄工程、水利工程、低产林(地)改造、农业示范园区(基地)、土地复垦等项目建设,大大的增加了农村干部的工作量,再加上项目审批更倾向于经济薄弱的偏远农村,形成了偏远农村村干部工作量与职务报酬的较大反差。

3、报酬发放的程序不够规范。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干部报酬中村级部分的补助标准应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而多数村干部的报酬由村两委班子讨论决定,或村主要干部自行决定。

4、后顾之忧难解决(离任干部保障亟待解决)。村主要干部离任后缺乏必要的保障,已成为一个普遍关注和反响强烈的问题。参加座谈会的52个村主要干部中,至少有50%提出该问题,认为辛辛苦苦为党和人民工作了二三十年,老了却无人管、生活无保障,怎么能使现任的村干部安心工作?我们调研的18个乡镇(街道)中,有至少一半以上发生过涉及该问题的信访事宜。每年,有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