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0/2 4:43: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信息管理员负责集团及下属企业的计算机安全技术实施。 第三十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外来的软盘、光盘等介质在已联网的计算机上运行。如确实需要,须将外来介质经防病毒软件检查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七条: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以采用光盘,硬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八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IP地址,口令。 第二十九条:对来历可疑信件应谨慎打开。
第三十条:严禁安装、使用黑客软件、攻击性插件等。
第三十一条:对上网的数据涉及公司敏感信息内容的,必须请示领导后方可上网公开。
第三十二条: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越权查看、使用、复制保密信息,也不能擅自降低敏感信息保密级别,把保密信息作为非保密信息传播。
第三十三条:因工作需要,索取业务相关的应用数据,须填写好《数据索取申请表》,并报请集团领导审批。
第三十四条:涉及机密信息的处理应该设置单机工作,其信息介质应由信息管理员保管。
第六章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规划、项目监控、项目评价三方面内容,它是对项目计划、组织以及对项目所需资源的控制,目的是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规定预算内达成预定的绩效目标。
第三十五条:在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下,信息管理员作为信息化建设项
目开发的监控者和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者,推进和管理信息化项目的建设。
第三十六条:在信息化项目建设进程的各个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整体进度、预算的执行和项目绩效进行评估,并做评估结果报告。
第三十七条: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重大设备的采购,由信息管理员审核实施方案后,集团采购部门进行统一采购。
第三十八条:信息化项目开发完成并提交验收时,须严格做好验收测试工作,并做好验收测试报告。
第七章 应急计划
突发事件处理规范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互联网,物理设备发生故障等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及处理规范。
第三十九条:做好系统和数据备份工作,一旦系统和数据库发生故障,即可进行系统和数据的恢复措施。
第四十条:对服务器和网络设备,采用热备或冷备方式,一旦发生故障,及时恢复或更换。
第四十一条:在条件允许下,对重要数据实施异地实时备份。
第四十二条:集团以及各子公司需建立备用网络专线,以防止网络单项中断,保证集团与子公司间网络的畅通。
第四十三条;监控系统报警介绍:机房监控系统具有电话远程报警功能,在非工作时段(下班后、节假日等)情况下如遇重要突发事件(火灾、停电、盗窃状态等),系统会自动拨打预先设置的电话群组或发送短信,通知大楼警卫人员和机房相关工作人员。
第四十四条;消防事故处理措施:
如果属于误报或者轻微火警事故,多数情况下已经由信息信息管理员解决,
如果属于重大火警事故,则由消防处理,信息管理员应配合消防工作,维持现场秩序,保护机房安全。检测并关闭机房主电源,清点设备,了解损失情况。
第四十五条 :停电事故报警:
信息故障人员察看UPS工作状况,如UPS已经正常切换至电池供电,则与后勤取得联系,了解停电原因,结和UPS电池维持能力以及停电时间的长短,决定是否关闭服务器及机房其他电器设备。
第四十六条: 防盗事故报警:
与大楼警卫协调,第一时间确认报警信号原因,一般情况下,信息中心确认警报是否属于误报,如果是误报,则关闭报警系统,如果不是误报,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通知警卫并报警,采取相应措施。同事避免不法人员逃离。警卫应协助信息故障人员处理,并清点机房设备估计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