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指南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9/13 17:33: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20年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指南 各镇、街道,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和集聚高层次人才,现将2020年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常熟市战略新兴产业和新动能产业等重点领域,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产业引领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一)重大创新团队

主要支持在重点产业领域已取得杰出成绩,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或成果,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团队。具体条件如下: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应为5人以上。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主要精力在常熟。团队主要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并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丰富的相关研发及管理经验、较好业绩和成效,全职在常熟工作;

3、团队于2017年1月1日后在常熟创业或全职到常熟企业领衔创新。院士领衔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项目及其他相关的特别优秀项目,来常时间可放宽到2015年1月1日。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且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并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关于股权、出资等相关基本要求;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且符合姑苏创新领军人才的相关基本要求;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和关键问题,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5、目前项目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或者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已到临床阶段),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项目期内(立项后3年)累计销售8000万元以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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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医药类的项目应能基本完成临床研究)。申报、评审通过“姑苏领军人才计划”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Ⅰ、先落户后申报方式

申报人和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经评估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从事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拥有相应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商业模式合理,主导产品具有较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发展前景。

3、申报人应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在企业有实质性任职(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并在工商信息系统中有备案。

4、申报人为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股份占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报人股份占比不低于30%(实收资本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申报人股份占比可适度降低,但不低于20%);(2)申报人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是指申报人认缴出资在注册资本的比重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出资额最大(法人股东不计入排序))且股份占比不低于20%。

申报人为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持股公司的实到货币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且申报人经折算的个人实际到位货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股份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且申报人经折算的股份占比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份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份占比),且只追溯一个层级。

代持关系认可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情况,如夫妻双方均为外籍,可由直系亲属代持。

申报团队成员的股份占比不低于5%,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20万。

5、申报人主要工作精力能用于常熟企业发展,每年在常熟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来常时间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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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报企业信誉良好,已开通常熟社会保险且有2名及以上非股东、非高管的员工在常熟参保,财务、经营、管理等规范,没有非正常的资本金转移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7、第一批(上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3月15日之间来常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验资等相关手续的创业人才(团队)。

第二批(下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18年7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之间来到常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验资等相关手续的创业人才(团队)。

优先支持:全职来常创业的,所办企业税收、就业贡献大的,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团队)。

Ⅱ、先申报后落户方式

申报人及拟创办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海外的工作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回国时间不超过3年。

2、掌握项目核心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产业化潜力。

3、申报人应为拟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企业有实质性任职(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并在工商信息系统中有备案),股权不低于30%(实收资本超过1000万的,申报人股权比例可适度降低,但不低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不低于20%),到位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申报人确保主要工作精力用于创办本企业,每年在常熟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5、第一批申报项目须于2020年4月15日前、第二批申报项目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与常熟下辖各镇(街道)、开发区签订落户意向协议。

(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引进掌握关键技术的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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