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23:57: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避免由于变更失控而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场站,在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方面存有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变化。

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 生产技术部是变更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场站生产工艺、技术的变更管理。

第四条 环保安全部负责协助生产技术部做好设备设施、设计、管理变更方面的变更管理,并建立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变更管理档案。

第五条 各场站根据各自职责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

第五章 程序

第六条 定义:变更管理是指对管理、工艺、技术、设施、设计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第七条 变更类型:

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操作规程的变更; (6)工艺参数的变更;

(7)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 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第八条 变更管理的要求 1、明确变更内容;

2、对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

3、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第九条 变更程序

1、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前,变更申请人应编写变更申请报告。 2、变更审批:

(1)编写变更报告时,应对变更部分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2)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3、变更实施

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核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输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