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管理暂行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1 21:20: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介机构管理暂行方案(草稿)

一、中介机构资格管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拟派驻本咨询项目现场造价咨询人员(审核人)必须具有中级造价员及以上资格;拟派驻本咨询项目的复核人和审定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驻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连续执业不低于三年;

4.社会信誉好,服务期始前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违法执业行为。 二、基本工作要求

(一)预算审计及清单、控制价审核基本要求

1、审核方式为:受托方应与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人同时编制(即背靠背编制),并提供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包括钢筋计算底稿),报委托人审计处备案。同时编制完成后,签约服务商对照编制的两份预算、清单和控制价文件进行分析、调整,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在审核报告中要对编制与审核后的主要差异作详细分析。

2、不需要单独进行工程量清单审核的(一般指无设计文件的非标工程、设备、材料、及清单内容较少或单一的采购项目),一般按照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合并报审的方式审核,在审核中应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分别审核。

3、控制价的审核严格按照委托方《工程审计项目资料流转及意见落实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资料流转确认单》内容和流程执行。

4、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报告附件资料应包括:工程量清单报审文件、控制价报审文件、审核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和控制价文件、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和控制价文件、分别编制文件的主要差异分析、受托人营业执照和业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审计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要求

1、工程结算审核应对照招投标文件、图纸或其他技术文件、原报结算等相关文件资料对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签证、非报价清单项、补充协议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底稿、造价核算底稿和钢筋计算底稿。

2、工程结算审核程序严格执行委托方相关规定及规范。

3、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有经委托方、施工方、受托方三方签署认可的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定案单,作为同施工方进行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4、结算审计报告需要的附件应包括:原报结算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变更、材料认价单、工程量计算书、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或验收记录目录、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和分项底稿、受托人营业执照和业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审计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

(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跟踪审计基本要求

全过程跟踪审计是受托方以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工程预算、招投标、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结算等全过程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核、监督并提出审计建议,维护委托方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如实反映工程造价,促进规范工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基本要求如下。

1、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基本要求:1)审核工程概算、预算及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报价的审查;3)施工合同审核;4)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并实施过程监控; 5)审核分期支付工程款;6)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工程结算;7)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发生的费用;8)根据委托人相关制度定期作出造价分析报告和跟踪审计总结报告;9)参与工程项目验收及验收有关的审核;10)审核过程结算并提供结算审核报告书;11)对监理工作、质量、安全、进度等按要求进行程序性、符合性审核;12)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2、受托方应做好完整的跟踪审计日志,内容要真实、齐全、不间断,并形成电子文档;要按月进行工作总结,内容要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造价分析等内容。

3、受托方必须配备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电脑等办公设施,并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和关键工序及时形成与测量数据相结合的影像、文字资料,按月报委托方审计部门存档。

4、按要求参加工程项目在设计、招标、施工、洽商、结算等阶段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咨询及会议。

5、受托方在处理造价咨询业务时,都要明确地签署自己的意见,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6、派驻的跟踪审计人员必须满足跟踪审计项目需求及委托人的要求,每周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2天(具体依据合同约定)。

7、跟踪审计过程中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均需符合相关审计报告要求。

(四)专项造价咨询基本要求

专项造价咨询主要是工程用材料、设备等市场询价及工程签证、造价论证、各项洽谈等涉及价格、造价的咨询,需签署审核意见,必要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

(五)审计时限基本要求

1、清单、控制价及结算审核,受托方应在收到齐全有效的报审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特殊项目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经委托方认可。

2、其他专项造价咨询事项的审核, (六)审计成果报告基本要求

1、审计报告必须经受托方三级复核:审计报告文件的审核、复核及审定人应由不同的造价专业人员担任,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造价人员从业资格专用章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用章,并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和时间(审核人员的执业等级不得低于编制人员执业等级)。审计报告应由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政公章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专用章。

2、单项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对于“结算大于合同价”超过10%的项目,受托方要对工程的造价进行详细的分析,查找原因,提出造价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