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新区石潭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2:34: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清远市清城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

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粤办函〔2017〕735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中央、省、市要求,我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注重街镇村企业联动、建管运行结合,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全面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现上述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我区在编制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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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规划时,农业和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协调沟通,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处罚。(区环境保护局、区农业局牵头)

(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做好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和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认真执行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街镇(场)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按省级农业和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制定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分类指导畜禽养殖场采用适合的技术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和末端资源化利用。(区农业局、区环境保护局牵头) (三)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中小养殖场(户)优先采用就地就近消纳还田的方式,消纳土地、粪污处理和利用能力不足的中小养殖场(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各街镇(场)要建立规模养殖场管理统一台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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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健全疏堵结合、多部门联动的养殖污染治理机制,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引导督促采用“公司+农户”模式的养殖企业积极组织、指导和扶持合作农户开展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别对畜禽养殖场生产备案工作和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排放、综合利用备案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共同推进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和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利用信息平台对养殖种类和数量,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区农业局、区环境保护局牵头) (四)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根据《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的通知》(清府办〔2017〕38号),制定我区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积极引导畜禽养殖产业向适养区域转移。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机械化、规范化饲养,在源头减量上推行节水节料、雨污分流等技术模式,在过程控制上推行微生物处理等技术模式,在末端利用上根据不同资源条件、畜种和养殖规模,推行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和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区农业局牵头,区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清城分局参与)

(五)加强科技创新示范。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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