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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书

法(美术)比赛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7.21 【实施日期】2016.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美术)比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按照省“兰亭奖”中小学生书法大赛总体部署,2016年举办浙江省“兰亭奖”中小学教师书法(美术)比赛。本次比赛由杭州市大禹路小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均可参加。 二、比赛主题

1. 热情歌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辉煌成就,特别是展现广大中小学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两美”浙江和法治浙江蓝图抒情,实现“中国梦”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

2. 紧贴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传统经典诗词等),展示中小学教师热爱祖国、热爱教 1 / 3

育、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比赛项目及要求

1.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整张。

2.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素描、剪纸等,尺寸一般不超过铅画纸对开。

3.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 4.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造型设计(含陶艺、雕塑)。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铅画纸对开,立体设计长、宽、高的尺寸均不超过50cm。 四、奖励办法

通过初评、复评,各项目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报送作品的要求 (一)报送数量。

作品由各市按项目推荐。每个项目具体数额分配如下: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每个项目各30件,其他市每个项目各25件,义乌市每个项目各10件,省直属每个项目各5件。

(二)作品要求。

美术作品均不用装裱;每件作品需填写《作品标签卡》(见附件1),每件作品限作者2名,《作品标签卡》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立体作品要注意运送安全。 (三)有关说明。

参赛美术作品均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宣传、上传网络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 2 / 3

享有署名权。

六、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市教育局严格按通知要求,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作品及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包括作品汇总表电子稿报送至杭州市大禹路小学。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兰巷2号,邮编:310023。

报送作品联系人:杨付盈,电话:0571-88908810,手机:18258286214,电子邮箱:61544518@qq.com。

省教育厅艺教委联系人:李永正,手机:13588418638,咨询电话:0571-88008736。 七、展览时间和地点 展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美术)比赛作品标签卡 2.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美术)比赛作品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1日

附件1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美术)比赛作品标签卡

作品题目 姓名 单位 项目 身份证号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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