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厂停电、失电、黑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9 16:16: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全厂停电、失电、黑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全厂对外停电事故是指发电厂向电网输送的有功功率为零。

1.2 所谓“黑”状态:发电厂所有设备全部跳闸,发电厂交、直流电源失去;输电线路全部失压;电网对所有用户停止供电,调度与外界一切通讯中断。

1.3 黑启动初始状态:所有机组全部跳闸,停止对外供电,厂用电消失,但通讯电源尚能维持。

1.4 黑启动可控状态:下列设备状态可控:母线连接方式,线路开关及刀闸状态;稳定措施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状态;黑启动机组的开机步骤和机组台号。

1.5 最低可启动状态:指已具备必要的内外部条件,处于可以开始自行黑启动时的状态,对我厂而言,指厂用电源已恢复,

1.6 由于电网系统故障、本厂出线开关故障、变电所母差保护动作、地震、人为误操作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均可能导致发生全厂停电瓦解事故。

1.7 本厂机组不具备黑启动能力,必须从电网获得电源,达到最低可启动状态,方可进行机组启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保厂用电为重点,保主设备为原则,所有运行人员应沉着冷静,精心处理。

2.2 事故的处理要在值长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有序进行,防止各专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出现盲目和无序现象,造成事故扩大。

2.3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确保事故抢险期间不发生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事件,避免造成设备损坏。

2.4 发生全厂停电后,尽量减缓“黑”状态出现时间,尽快启动机组并网,恢复系统运行方式。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全厂停电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全厂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迅速恢复机组稳定运行。同时要根据网络及运行方式的变化及时修改预案,修改后的方案仍需上报批准。

3.2.1 负责向上级报告我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2.2 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 3.2.3 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

3.2.4 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3.2.5 完成对外停电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2.6 织运行和管理人员学习预案,进行专题反事故演习活动。

3.2.7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险源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确保直流系统可靠供电及通讯畅通

4.1.1.1 直流蓄电池的配置应满足机组启动时全厂直流辅机连续运行1h和电气设备的控制、保护、信号及各控制室事故照明电源长时间不中断,各组直流母线运行电压不低于190V;由直流蓄电池、UPS供电的厂内电话交换机,至少应确保维持1h主车间调度机、微波电话、省调微波直通及主控外线电话的通讯联系供电。

4.1.1.2 直流系统有关设备及直流母线严格按规程规定方式运行,各级直流保险配置合理,支路保险总容量小于上一级总容量,严防越级熔断。遇事故时及时调整直流母线电压,让直流负荷运行稳定,确保自动装置、继电保护可靠动作。 4.1.1.3 做好直流蓄电池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均衡充电,按时调整每个蓄电池的充电电流,经常保持合格的电压和放电容量。遇大容量直流辅机启动时,专业间加强联系,以便及时调整蓄电池的充电电流和直流母线电压。

4.1.1.4 UPS系统定期切换试验前应做好防止UPS电源消失的措施,以防微机储存信息丢失。

4.1.1.5应定期对蓄电池直流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并定期进行测量、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处理。

4.1.2 防止厂用电中断

厂用电母线正常由各自机组的工作电源供电,厂用备用电源及其自投装置应处于良好投入状态,自投装置定检、定期自投试验正常。针对特殊情况(如:备变检修)拟定厂用电备用运行方式预案,合理备用。

4.1.3 严防升压站污闪全停电事故

掌握年末、春初污闪的季节性特点,认真巡视检查,加强对未装设增爬裙的绝缘支柱的夜间及有雾、阴雨天气的观察,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好升压站设备严密测试与带电测试工作,各开关、母线逢停必扫。 4.1.4 防止电缆起火事故

对400V重要动力电缆应选用阻燃型电缆,已采用非阻燃型塑料电缆的电厂,应复查电缆在敷设中是否已采用分层阻燃措施,否则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或及时更换电缆,以防电缆过热着火时引发全厂停电事故。定期检查、试验控制室电缆层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确认正常。电缆孔洞、电缆夹层孔洞及盘柜的电缆孔洞采取有效阻燃封堵措施,防止电缆起火后火灾范围扩大,引起全厂停电事故。

4.1.5 带直配线负荷的电厂应设置低频率、低电压解列的装置,确保在系统事故时,解列1台或部分机组能单独带厂用电和直配线负荷运行。

4.1.6 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主保护装置应完好并正常投运,后备保护可靠并有选择性的动作,投入开关失灵保护,严防开关拒动、误动扩大事故。

4.1.7 在满足接线方式和短路容量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简单的母差保护。对有稳定问题要求的大型发电厂和重要变电所可配置两套母差保护,对某些有稳定问题的大型发电厂要缩短母差保护定检时间,母差保护停用时尽量减少母线倒闸操作。

4.1.8 开关设备的失灵保护均必须投人运行,并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保护正确地动作。 4.1.9 根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的规定,完善主变压器零

序电流电压保护,以用于跳开各侧断路器,在事故时能保证部分机组运行。

4.1.10 应优先采用正常的母线、厂用系统、热力公用系统的运行方式,因故改为非正常运行方式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4.1.11 母线侧隔离开关和硬母线支柱绝缘子,应选用高强度支柱绝缘子,以防运行或操作时断裂,造成母线接地或短路。

4.1.12 加强对备用电源的自投装置的维护管理,通过定期试验来确保该装置在需要时能自动投入。

4.1.13 加强对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事故时能起到备用作用。 4.1.14 加强对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维护管理.

4.1.14.1 保持主要电气保护完好,并经常投入运行。

4.1.14.2 加强继电保护开关的检修、维护,加强继电保护运行和保护定值管理工作,严防保护、开关拒动、误动扩大事故。

4.1.14.3 做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定期检验、补充检验和元件校验,特别应注意对检修后、电气事故、系统冲击、波动或有报警信号后的有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做详细检查。 4.1.14.4 发电机运行中必须投入自调整励磁装置,确保备用励磁装置随时可以投入运行。 4.1.15 通讯设备备用电源应保持完好并定期试验,保证事故情况下能自动切换,通讯畅通。 4.1.16 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时要认真分析危险因素,做到安全可靠。

4.1.17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运行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判断和处理事故能力。

4.1.18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运行规程不完善的要及时修改补充,建立保护装置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重要保护和联锁装置退出运行时必须经分管厂领导或厂领导批准,并限期恢复。 4.1.19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坚持定期轮换试验制度,设备缺陷要及时处理,暂时难于消除的缺陷要有防止发生事故具体措施,下发到有关岗位执行。

4.2 预警行动 4.2.1 预警等级 4.2.1. 1 三级状态:配电系统、直流系统、自动保护装置、厂用电供电系统、调度通讯系统发生异常,或处于非正常运行方式运行,仍能保证现场生产运行。

4.2.1.2 二级状态:配电系统、直流系统、自动保护装置、厂用电供电系统、调度通讯系统发生异常,或处于非正常运行方式运行,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必须立即消除。

4.2.1.3 一级状态:因配电系统、直流系统、自动保护装置、厂用电供电系统、调度通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单台或多台机组厂用电中断或全厂停电。 4.2.2 预警行动

4.2.3.1 三级状态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值长,值长立即通知检修部主任、运行部主任,做好记录。

4.2.3.2 二级状态时,值长应立即通知运行部、检修部,报告生产副厂长,做好记录。 4.2.3.3 一级状态时,值长在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应立即报告厂长和电网调度人员;同时值长立即按照应急处理小组联系方式,及时汇报本部门领导和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全厂失电事故发生后,值班员应在处理事故的同时,汇报当班值长。当班值长立即按照应急处理小组联系方式,及时汇报本部门领导和其他部门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