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管理及考核办法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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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鲁能矿业有限公司煤矿 瓦斯抽采利用管理及考核办法

关于下发《鲁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实现以用促抽,以抽促用,消除瓦斯事故, 实现“不采突出面, 不掘突出头”, 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 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及《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6—2006)等规定,制定了《鲁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1-7

鲁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管理及考核办法 抽采量的计算要统一用大气压为 、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管理,提高抽采和利用量, 推进瓦斯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生产。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 定》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 (AQ1027—2006) 及《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瓦斯抽采管理办法

抽采达标指标的确定按照区域防突工作十六字方针“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 效果达标”和实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的要求确定瓦斯抽采指标:

1、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没有煤层始突深度瓦斯压力或含量的,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 8m/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 (表压)以下。控制范围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执行。

2、瓦斯抽采率达到的指标:①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临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满足表1;②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前方20m 以上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满足表2表1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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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指标。

表1 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 Q(m/min) 工作面抽采率(%)

5≤Q﹤10 ≥20 10≤Q﹤20 ≥30 20≤Q﹤40 ≥40 40≤Q﹤70 ≥50 70≤Q﹤100 ≥60 100≤Q ≥70

表2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达到的指标

工作面日产量 Q(t) 可解吸瓦斯量 Wj(m/t) ≤1000 ≤8 1001~2500 ≤7 2501~4000 ≤6 4001~6000 ≤ 6001~8000 ≤5 8001~10000 ≤ >10000 ≤4

3、预抽煤层瓦斯的吨煤钻孔量应达到以下要求: 当采用顺层孔抽放时钻孔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吨煤钻孔量、指标、煤层类别、薄煤层、中厚煤层、厚煤层

容易抽放 、、

可以抽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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