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建筑工程特点难点及监理重点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3 13:44: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④保温层采用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抗拔试验。 (2)门窗节能

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填充、外窗遮阳设施,天窗安装质量符合验收规定。

(3)屋面节能

保温隔热层的敷设及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措施,通风隔热架空层、采光屋面、屋面的隔汽层质量符合验收规定。

(4)地面节能

基层处理、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有防水要求的地面保温层及表面防潮层、保护层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施工方案施工。

(5)预拌砂浆使用情况

预拌砂浆使用量(占砂浆使用量百分比),预拌砂浆使用部位,预拌砂浆供应商名称及预拌砂浆检验等。

(6)配电及照明节能

①公寓的公共部分应设有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外,均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GB50096—1999第6.5.3条规定);

②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GB50368—2005第8.5.3条规定);

③公寓公共部分的照明应采取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GB50368—2005第10.1.4条规定);

④公寓内使用的经常运行的动力设备,应采用高效率产品,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采取节电措施(GB50368—2005第10.1.5条规定)。

(7)材料、设备的验收检验

①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进场验收、保温隔热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是否符合验收规定;

②建筑外门窗及玻璃的进场验收、外门窗及中空玻璃的复验及性能检测是否符合要求;

③外门窗开启型式、开启面积及型材材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外门窗可开启面积与所在房间的面积比应大于10%。玻璃的选用是否为LOW—E玻璃或中空玻

璃,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④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进场验收是否符合GB50411—2007第12.2.1条规定;

⑤低压配电系统的电缆、电线的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的复验及性能检测是否符合GB50411—2007第12.2.2条规定;

⑥低压配电系统的调试,低压配电电源质量是否检测符合GB50411—2007第12.2.3条规定;

⑦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检测是否符合GB50411—2007第12.2.4条规定。

2.4 定位放线与沉降观测

(1) 复核并保护好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点和主轴线的桩位。 (2) 重点检查首层测量放线,必要时可旁站全过程。 (3) 检查、复核每层高程偏差不得超过3mm。

(4) 沉降观测的周期确定:结构施工期间,每完成一层结构观测一次。装饰施工期间可每一个月观测一次。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适当调整。

(5) 观测前,监理检查测量仪器及设备是否进行了检验与校正,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6) 督促承包商按要求设置并保护好沉降观测点。

(7) 本工程的沉降观测测量等级按规范要求为三等,精度要求:变形点高程 中误差±1.0mm,相邻变形点高差中误差±0.5mm。 2.5地下室防水工程

1. 防水混凝土材料质量要求 (1)

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级,不得

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2)

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

含量不得大于0.5%;

(3)

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

(4) (5) 要求;

(6)

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

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不应

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 防水混凝土监理巡视内容 (1)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b. 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

c. 砂率宜为35%--45%,灰砂比宜为1:2~1:2.5; d. 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e. 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入泵坍落度宜为100~140mm。

(2) 混凝土拌制和浇筑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拌制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工作班检查不应少于两次。每盘混凝土各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 表-1

b. 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混凝土的坍落度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实测的坍落度与要求坍落度之间的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

表-2

c.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 82的有关规定。

(3)

防水混凝土的振捣。防水混凝土必须采用机械振捣,振捣时间宜

为10—30s,以开始泛浆、不冒泡为准,应避免漏振、欠振和超振。

防水混凝土施工缝。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少留施工缝。

a. 水平施工缝浇灌混凝土前,应将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先铺净浆,再铺1:1水泥砂浆或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灌混凝土;

b. 垂直施工缝浇灌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可以先对基面凿毛(每平方米>300点)并涂刷水泥净浆或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灌混凝土;

c. 选用遇水膨胀止水条应具有缓胀性能,不论是涂刷缓膨胀剂还是制成缓膨胀型的,其7d的膨胀率应不大于最终膨胀率的60%;

d. 遇水膨胀止水条应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或预留槽内。止水条设置位置一般在墙板中间B/2处,至少应设在离外墙面>70mm处;

e. 采用中埋式止水带时,应确保位置正确固定牢靠。钢板止水带宜镀锌处理。 (4)

防水混凝土的养护:

a. 防水混凝土终凝后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14d,始终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顶板、底板尽可能蓄水养护,侧墙应淋水养护,并应遮盖湿土工布,夏季谨防太阳直晒;

b. 冬季施工时混凝土入模温度不低于5℃;如达不到要求应采用外加剂或用蓄热法、暖棚法等保温;

c. 大体积混凝土应采取措施,防止干缩、温差等产生裂缝。

3. 防水混凝土监理验收标准 (1) (2) (3)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

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4)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

埋设件位置应正确。

(5) (6)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其允许偏差为+15mm、-10mm;

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允许偏差为±l0mm。 2.6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工程

1. 混凝土原材料计量

(1)在混凝土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先检查原材料质量,必须使用合格材料;各种衡器应定期校核,每次使用前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施工中应测定骨料的含水率,当雨天施工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测定系数,依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配合比中的用水量和骨料用量。

(3)水泥、砂、石子、掺合料等干料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法计量,严禁采用容积法;水的计量是在搅拌机上配置的水箱或定量水表上按体积计量;外加剂中的粉剂可按比例稀释为溶液,按用水量加入,也可将粉剂按比例与水泥拌匀,按水泥计量。

2. 混凝土搅拌

(1)搅拌筒中装满材料时,搅拌机不得停转。在搅拌过程中,严禁边出料边进料,应将搅拌机内上一次搅拌好的混凝土出完后,方可再次投料。

(2)大体积混凝土的搅拌可采用二次投料的砂浆裹石或净浆裹石搅拌工艺,以改善骨料的界画条件,提高混凝土强度,或在同等强度下减少水泥用量。

(3)混凝土的搅拌时间,每一工作班至少抽查两次。

(4)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坍落度,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二次,评定时应以浇筑地点的测值为准。

3. 混凝土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