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编中职学校兼职教师工作考核办法名师精品资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6 9:40: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兼职教师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教学行为,引导鼓励兼职教师积极参与专业建设,激发兼职教师的工作热情,稳定兼职教师队伍,本着客观、公正、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专业外聘兼职教师。

二、考核项目

包括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成果、工作规范等,详见附件《兼职教师工作考核表》。

三、考核组织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教务部门、专业组、实训中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兼职教师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事宜。

(二)兼职教师考核工作具体由教务部门执行,并如实填写《兼职教师工作考核表》。

(三)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学期开展一次,至少每学年开展一次。

四、考核标准

1.工作量,30分。

1.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每周4节课,5分;每周6节课,15分;每周8节课,20分。原则上外聘教师不得超过每周10节课。

1.2技能大赛的指导工作。每周1次,8分;每周2次,15分;每周3次,20分。

1.3主持或参与教材开发与编写。主编,25分;参编,15分。 1.4主持或参与精品课程建设。主持人,25分;参与:15分。 1.6主持或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方案、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等。主持人,25分;参与,15分。

1.7其他无法量化的工作,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计分时,可累加,但不得超过30分。 2.工作态度,25分。

2.1工作积极,善于沟通,团队意识强;治学严谨,具有较高质量的方案、教案、稿件;认真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热心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学生的同时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仪表、着装得体;语言表达清楚,逻辑性强。

2.2可根据被考核对象日常表现,酌情打分。 3.工作规范,20分。

3.1在学校工作过程中,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

3.2可根据被考核对象日常表现,酌情打分。 4.工作成果,25分。 4.1取得国家级奖项,25分。

4.2取得省级三到一等奖,分别可获10、15、20分; 4.3取得市级三到一等奖,分别可获5、10、15分; 4.4无等次的成果,如制定课程标准、参与教材开发、精品课程建设、参与制定专业建设方案等,可按参照上述标准或降分执行。

五、考核等级

考核实行三等评定,即优秀、合格、不合格。 1.优秀,综合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 2.合格,综合评分60分至90分。

3.不合格,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综合评分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