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5.7.13)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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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5.7.13)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2012年12月,某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当该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就该公司与税务局的纳税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书面通知该公司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扣押、查封该公司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产品

C.如该公司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应先依税务局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然后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D.如该公司对税务局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多选题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纳税争议复议前置。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选项C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选项D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示】司法部给的答案存在异议,本题选项C表述不够严谨。该公司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时,在申请复议之前可以选择先缴纳税款或选择提供相应担保,而不是必须先缴纳税款这一种选择。

2、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 ) A.本市环保主管部门证明,我厂排污从未超过国家及地方排污标准 B.天降大雨属于不可抗力,依法应予免责

C.经有关机构鉴定,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 D.张某鱼塘地势低洼,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其损失咎由自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环境污染责任的免责事由。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

担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以及第三人的责任。 选项A不能成立。“排污未超标”不属于法定免责事由中的任何一项。 选项B不能成立。“大雨”通常不构成不可抗力,因此,不能免责。 选项C成立。“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说明损害与某厂的排污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法定免责事由。 选项D不能成立。“张某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是否构成过错,张某的过错可否减轻某厂的责任,需要具体分析。但是,无论如何,某厂不能完全免责。

3、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关于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时李某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年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李某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乙公司继续履行

B.如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乙公司的工作年限

C.甲公司还可与李某经协商一致解除其劳动合同,由乙公司新签劳动合同替代原劳动合同

D.如解除原劳动合同时甲公司已支付经济补偿,乙公司在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选项B、D正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据此可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后,乙公司再签的合同属于全新的合同,与之前的合同没有任何承继关系,所以乙公司再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要单独计算工作年限。 选项C正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红心地板公司在某市电视台投放广告,称“红心牌原装进口实木地板为你分忧”,并称“强化木地板甲醛高、不耐用”。此后,本地市场上的强化木地板销量锐减。经查明,该公司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进口木材在国内加工而成。关于该广告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B.仅属于诋毁商誉行为 C.仅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D.既属于诋毁商誉行为,又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红心地板公司发布对比性广告,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品信誉,

属于诋毁商誉行为。该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红心地板公司的产品并非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而宣称原装进口,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5、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关于顾客王某与栗某可主张的赔偿费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均可主张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 B.均可主张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C.栗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D.栗某可主张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选项D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6、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

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 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据此可知,这里只要求“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而非“必须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