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3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7 9:26: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读或继续在区特教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须出具有关证明)。

(五)严格规范初中学籍管理。除政策规定的之外,不得招收择校生,也不得以与有关单位“共建”的名义照顾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入学。进一步加大中招定向生政策执行力度,初中阶段的借读生不享受定向生政策,不具备高中招生破格录取、特长招生及保送本校高中的资格。放弃在厦升学派位及选择升入民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学或借读到本市公办中学。

(六)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的初中招生方案,参照本文件精神,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要在保持招生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本区实际,合理确定招生片区范围。要进一步挖潜扩容,公平、公开、公正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大力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的比例。

(七)全市的初中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进行。各区应成立初招领导和监督机构,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严肃招生纪律,切实规范特长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及时纠正擅自将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的做法。要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恪尽职守。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本工作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的中学名单 2.2013年厦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思湖片区) 3.2013年厦门市初中招生计划及划片方案(思湖片区) 4.2013年厦门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方案

5.2013年厦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思湖片区) 6 / 7

附件1:

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的中学名单

学 校 厦门二中 (足球) 体育类 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 (乒乓球) 体育类 翔安一中 (田径、排球) 体育类 新店中学 (田径、篮球) 艺术类 厦门一中 (声乐) 艺术类 双十中学 (舞蹈) 25 25 20 翔安区 20 翔安区 15 海沧区 项 目 体育类 25 招收名额 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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